“微刮擦”赖着不走影响交通罚200元

时间:2012-12-23 13:17来源:鑫报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微刮擦”赖着不走影响交通罚200元


  ◇记者 金振华


  鑫报讯 今天,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正式启用。启用后,将有效缓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和不畅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方便群众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能有效缓解“堵况”


  据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每天在兰州市发生机动车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在450起以上,而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更是占了道路拥堵成因的六成以上,大大影响交通通行效率。而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最快需要20分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路面车辆严重滞留,如果事故后再发生争执,加之高峰时段车流量大等因素影响,就会造成严重的堵车现象,给市民出行及安全带来不便。兰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为了处理事故,须往返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而且程序繁琐。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和不畅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方便群众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兰州市交警支队在上级部门和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大力帮助支持下,经过大量调研后,结合兰州市交通环境,协调目前兰州市场上11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组建成立“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更是确保兰州市道路畅通一项重大举措。


  交警提醒市民:


  遇事故 先拍照或录像


  兰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成立,将对于不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事故,或只有财产损失的单方事故,当事人可利用自带录像、摄像设备、手机等固定证据以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然后前往“快速处理中心”(甘肃省警察学院向北500米),通过快速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后即可得到解决。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如若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用自带的照相或录像设备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同时到“快速处理中心”拆检定损和办理理赔事宜。


  不撤离影响交通


  可罚当事人200元


  记者从兰州交警支队了解到,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的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基本事实清楚,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自带的照相机或录像设备(手机等)固定证据,双方确认后撤离现场,到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理赔,也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车辆不能移动或属不易撤离现场的情形应当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规定,如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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