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直管公房租赁证开始换发了 原证6月30日起停用

时间:2014-04-15 10:21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陈永峰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1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银川市直管公房承租户注意了!本月起,银川市统一换发《银川市直管公房租赁证》,原来的租赁证6月30日起停止使用,本次换证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

  4月14日,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三区尚有8218套直管公房,面积共48.88万平方米,唐徕小区、上海新村、幸福村等小区都有政府直管公房。这些直管公房户每户都有一本绿皮《银川市直管公房租赁证》,这本租赁证上,记录着住户的基本信息和租赁契约。其中,租赁契约上有住房保障部门与住户约定的事项,如租赁期限、应遵守的规定等。此次统一换发的红皮《银川市直管公房租赁证》,则只记录住户的基本信息,租赁合同另行签订,将租赁证和租赁合同分开。换发的原因有二:一是老租赁证只有住户有,管理单位没有,这给管理带来困难;二是老证的租赁期限是一年,按规定到期就应更换一次,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予更换。“现在住户手中的租赁证其实是无效证件,换发新证后,只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必再更换租赁证。”该负责人说。

  为方便住户,本次由各公房代管单位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新证受理、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宜佳住宅建设服务公司、银房物业公司、承天物业公司等。目前,换证工作已经开始,房管员正在各小区张贴换发公告,或入户告知。广大承租人可到公房代管单位申领、填写换发《银川市直管公房租赁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考虑到个别承租人不在银川市,本次换证持续到10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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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需换领新证?租住银川市直管公房的所有承租户均需换领新证,但已列入征收改造范围,并且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征收协议的承租人,不需要换发。7月1日起,直管公房承租户办理直管公房使用权变更、房改购房、房屋置换、房屋维修、拆迁补偿等安置手续,一律凭新证办理。

  ●换证有啥要求?

  办理换证手续,须由承租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过,承租人因年龄、健康等原因难以到场的,各公房代管公司可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人员上门服务。对承租人外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的,可由其授权委托人办理,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租赁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租赁证发放必须由承租人本人领取。

  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以往未发放租赁证的,本次可由事实承租人先行申报,并提供租赁房屋的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办理租赁证。

  ●须提交哪些资料?

  1.原《银川市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原租赁证丢失的,须在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携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页。

  2.承租人及其配偶、同住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安置协议或增房补差协议、自购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证、残疾证、退休证等。

http://www.nxnews.net/ds/system/2014/04/15/011010149.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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