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31日讯 10月30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宁夏将全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期限的工作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案、盗窃案、诈骗案、故意伤害案、故意毁坏财物案、寻衅滋事案、妨害公务案等。
根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在卷宗封面加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绿色印章。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对被采取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提请逮捕,无特殊情况,拘留期限不得延长至7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关诉讼权利等,确认是否同意适用轻刑快办,案件受理后6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多不超过10日。人民法院对于适用轻刑快办的案件,应在立案后3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原则上立案后10日内一审审结。
去年11月,我区将银川市作为试点单位,截至今年9月底,银川市轻刑快办案件达6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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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