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药招办了解到,我区动态调整降低516种药品采购价格,根据估算,每年可为患者减少医药费用支出6600万元。
今年,国家出台新的药品价格改革政策规定,除了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不再制定其他药品最高零售指导价格。为了防止出现药品采购价格反弹的情况,宁夏制定了《自治区药品中标(成交)价格监测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药品价格动态监测调整的方法、程序及工作要求。自6月份开始,对照我区正在执行的药品目录,选择用量较大的药品进行监测。对于监测价格低于我区中标价格的药品,列入价格调整目录进行公示。对于符合价格调整要求,但是生产企业不予认可的品种,强制进行价格调整。
本次调整降低价格的药品共516个品规,平均降幅为6.18%。按照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采购量计算,本次调整降低药品价格每年减少患者医药费用支出6600万元。调整价格的药品中,有3个品规的降幅达到40%以上,分别是:亚叶酸钙粉针剂(0.1g),由60元/支降低为23.94元/支,降幅为60.09%;复方托吡卡胺滴眼剂(10ml),由28.7元/支降低为16.23元/支,降幅为43.45%;胃欣舒胶囊(0.4g),由55.5元/盒降低为32.09元/盒,降幅为42.18%。
据了解,自治区药招办今后将每半年对我区药品采购价格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调整,对于日常监测中发现价格偏高的品规,实时进行价格调整。2015年年底前,将组织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部分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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