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查7种有偿补课行为市民可发邮件打电话举报
去年4月开始,宁夏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去年查处10起顶风违纪有偿补课典型案件,同时还查处了23起违反师德的行为。
4月11日,自治区教育厅重申禁令,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严查7类有偿补课行为,并公布了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9126、5559125,举报邮箱nxjytzlb@163.com。
A 严查7类有偿补课行为
1.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
2.中小学校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
3.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
4.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
5.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
6.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B 有偿补课老师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治理中,对违反禁令、顶风违纪的教师和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令其向学生退还补课费,向学校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收费数额多少和认错态度及表现,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等处分,取消其现有的荣誉称号。
对组织有偿补课、变相有偿补课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主要负责人各种评先选优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此外,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将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