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3年 仅一成养犬户合规

时间:2014-11-11 10:12来源:大西北网-西宁晚报 作者:张国静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1月11日讯  2007年全市犬只摸底调查显示,共登记各类犬只14583只。7年间,由于统计难度大,始终未有具体犬只数量公布。但市民明显感觉到:身边养犬人的数量每年在大幅度增长。
  
  违规饲养禁养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犬只随意排泄、犬只扰民和伤人……各种养犬乱象在我市仍然层出不穷。
  
  养犬管理办公室门可罗雀,6个管理部门遭遇执法监管难。上了“户口”并进行了年检登记的宠物犬,数量不到全市宠物犬数量的一成。
  
  ……
  
  2011年11月24日,经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政府出台法规、三令五申,相关部门管理了几年,市区内人行道、广场、公园里不时能看到狗粪……一部法规规定的很细致到位,但现实中却不那么管用。《条例》实施3年,为什么成为一纸空文?在养犬管理上,西宁为何屡遇尴尬?西宁市民应该如何文明养犬?连日来,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相关部门。
  
  养狗乱象仍然层出不穷

  
  10月28日下午,记者在城东区一小区电梯内看到,一位住户拉着一只大型犬进入电梯,这只狗在电梯里来回扭动,让同乘电梯的其他住户十分反感。
  
  10月31日上午,记者在南大街看到,两只体型庞大的猎犬在毫无狗链牵引的情况下,肆意走在大街上,来往行人纷纷避让。
  
  11月3日,记者接到市民热线,小区内有户人家养的一只不知名的大狗咬人了,狗主人和被咬伤的人正在纠缠……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市民身边养狗乱象依然十分普遍。如在公园散步,冷不丁窜出一只大型犬吓得人们纷纷让开道路;广场草坪上,一不小心就会踩上恶臭难闻的狗粪;市区不时发生有人被宠物犬咬伤的事件。
  
  据了解,我市不文明养犬存在五大乱象:一是违规饲养禁养犬,由于少数市民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按照规定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二是无证养犬,不少养犬人遵守条例的意识淡薄,没按要求登记和办理延期;三是一户养多犬,不少家庭饲养的犬只数量超过一只,违反条例规定;四是犬只随意排泄,携带犬只进入设有禁狗标志的公园、名胜区等现象较普遍;五是犬只扰民伤人,养犬人携犬不遵守交通法规、不主动避让行人车辆、不束链条。
  
  养犬办证大厅门可罗雀
  
  近日,记者两次走访位于西宁体育馆的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发现办证大厅里除了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其他人。走进办证大厅,一眼就可以看到养犬登记表、收费标准、宠物年检表等一系列表格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上。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登记实行年检制度,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携带犬只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为了能让全市养犬市民及时做好年检工作,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从年中起就对全市各小区、主要街道、单位等张贴年检通知。但几个月过去了,结果仍是无人问津。
  
  当记者第二次到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办证大厅时,记者发现,和之前一次一样,大厅内除了工作人员忙碌着解决各类养犬纠纷之外,无一人前来办理年检手续。
  
  全市仅一成养犬户合规
  
  为有效缓解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倡导市民依法、科学、文明养犬,2011年11月24日,经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全市养犬办证的市民寥寥无几,大部分市民抱着“只要你查不到,我就先养着”的侥幸心理,故意不办狗证。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程军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养犬市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会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和年检手续,往往是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教育,少数市民才去办理。
  
  据悉,2007年3月1日我市实施《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后,曾对犬只进行电子化管理,当时,全市共登记各类犬只14583只。“但实际上,全市的犬只数远远不止这些,甚至是已登记犬只数的数倍。”李程军说。7年来,由于各区此后再未统计办证数量,所以我市现登记的犬只总体数目不详。不过,据他多年工作经验推测,我市的养犬户在市公安局养犬管理中心登记并进行了年检登记的宠物犬数量,仅占全市宠物犬只数的百分之八左右,也就是说,全市仅有不到一成的养犬户是按规定养犬的。
  
  犬类身份证未知的好处
  
  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程军介绍,给狗办证、做年检,是为了能够更加规范养犬。对养犬本人而言,给狗上“身份证”能够确保自己的宠物在丢失、受伤、咬人后有据可查;做一年一度的年检,就像是每年给狗做体检,保障养犬户继续放心养犬。而对没有养犬的市民而言,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与犬有关的纠纷后,能够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对养犬户也能有据可惩。
  
  同时,办证、年检对狗也是有用的。据悉,每年我市的犬只收容所收容流浪狗的数目庞大,这就给未办证的市民提供了想养就养,不想养就丢的方便。而给犬办证其实还有很多好处:如政府每年会免费给有狗证的狗狗注射狂犬疫苗。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发展,相应的“福利”也会越来越多。总之狗狗健康了,流浪犬的数量也会减少。
  
  市民不支持成最大难题
  
  其实,不给狗狗办证,只是养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在工作中,我们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是,市民对我们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白眼、风凉话。”李程军说。
  
  10月16日下午,记者跟随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整治小区内的烈性犬。在虎台小区,记者看到,一户居民屋内养着一只体型庞大、高约80公分的藏獒,每当有人经过这里时,这只藏獒就狂叫不止。工作人员敲门近半个小时无果,最后,在辖区派出所、治安大队、社区等部门的联合下,才找到了这只藏獒的主人。
  
  紧接着,在这个片区的另一个小区内,有住户养了一只大型牧羊犬,工作人员又对其进行了上门劝解、发放通告。而前后两位养犬的居民都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不予理解,骂骂咧咧,态度十分张狂。
  
  李程军讲道:“为了整治养犬环境,我们每天要处理各类纠纷,生怕市民不理解,所以走到哪儿都拿着这份《条例》,详细地进行讲解,但是市民的态度还是很恶劣。执法中很多市民不理解,加之对养犬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们的工作总被很多市民认为是没事找事。”
  
  罚单少执法力度被质疑
  
  据悉,2011年西宁市正式实施的《条例》规定,公安、农牧、城管、工商、卫生、文广6部门共同执法,规范养犬管理,并且各部门的管理范围也按场合进一步细分。如市区街道由城管负责,小区由辖区派出所、社区、物业负责等。具体管理内容包括:犬扰民、犬伤人、随地便溺、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狂犬病等各类问题,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养犬人要进行相关处罚。
  
  李程军告诉记者,《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收容犬只,责令养犬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未补办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实际情况是,《条例》施行至今,公安机关开出因“狗事”而起的罚单寥寥无几。据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主要的工作手段就是劝说,或者在被投诉的养狗者家门口张贴通告,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将禁养的烈性犬进行收容。但是,他们采用的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却被很多市民质疑执法力度不够。
  
  管理一只狗为何这么难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机关虽然在养犬管理方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但执法过程仍有很大难度。李程军告诉记者,由于养宠物犬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无论是谁、在哪都可以养宠物犬,这就造成养犬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大。例如:针对养犬市民不系犬链遛狗的行为,《条例》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才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和罚款。但由于城市外来人口流动较大,遗弃犬只行为增多,造成我市流浪犬数量增加,犬只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
  
  李程军说:“执法中,有很多养犬市民抵触情绪较大,不开门或者将犬只转移,更有甚者与工作人员胡搅蛮缠,造成管理或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加大宣传市民应齐参与
  
  对此,西宁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表示,自2011年《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养犬环境并未得到很大改善,其原因主要有:一方面是《条例》的实施未得到大力宣传,加之各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管理养犬的单位,导致管理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够。对此,西宁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对市民而言,虽然《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违法养犬的处罚方式,但处罚并不是目的,真正目的在于规范我市养犬环境,因此呼吁市民提高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规范养犬。
  
  采访中,诸多市民认为,《条例》既然出台了,就应该发挥其效力,并建议大力推广,同时,受访市民一致认为,改善养犬乱象,构建我市良好的养犬环境,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4/11/11/011551716.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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