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是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最快、城乡统筹取得重大突破、参保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5年。10月2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在省委省政府积极打造民生“升级版”的有力引导下,“十二五”时期,青海社会保障事业获历史性突破,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一张广域的“社保网”在高原大地层层覆盖,让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政府赢得更多“信任感”。
“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省级统筹进一步巩固,覆盖面逐年扩大,待遇水平连续提高,基金的可持续能力明显增强。5年来,累计月人均增加1202元,现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910元,为“十一五”末的1.6倍,位居全国前列。
经过11年连续调整,原西宁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退休职工董香兰的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400元,上涨到2015年的2100多元,“现在的养老金比我退休前工资高出许多,我这心里高兴啊!”
五年间,我省建立了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在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分别建立了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并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项制度并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增加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实行加发基础养老金制度,建立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提高重度残疾人缴费补助,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省政府还自筹资金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25元,我省位列西北第一、西部第二、全国第六。截至目前,全省227万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率达到95%,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目标。
此外,“十二五”以来,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和顺利转移接续,顺应城镇化加快的要求,推动了户籍制度改革中的人员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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