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当发“福利” 陕西省正审定“福利标准”方案

时间:2015-01-27 08:35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月27日讯 “发了50多年的米面油取消了,虽然省了钱,但伤了职工感情。”日前,华商报报道省政协委员热议职工福利引发多方关注。

  近日,上海、浙江、河南等地工会陆续发文明确“福利发放标准”,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福利标准”方案正在审定中

  沪浙豫等地明确福利发放标准

  去年7月,全国中华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重申“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关于“少量”的标准,全总下发补充通知称,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补充通知解释称,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7个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去年12月,《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下发,明确了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的标准。

  1月21日,《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下发,职工福利有了“浙江标准”: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全年慰问不得超过3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1月23日,《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正式下发,对职工福利的慰问等事项进行了明确。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工会发福利的钱从哪儿来?

  问题来了,工会发福利的钱从哪儿来?

  根据全总规定,基层工会经费有7个来源,主要为: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3.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4.单位行政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等;5.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6.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7.其他收入。

  其中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就是加入工会的职工都是要交会费的,现行标准依据的是全总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工资0.5%的会费,不能从津贴、补贴、奖金等其他工资组成里扣除。比如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明基本工资是1000元,加上津贴等一个月能拿3500元,那么企业每月可以从他的基本工资1000元里扣5元计入工会会费,一年下来小明就向单位工会上缴了60元会费,但这笔钱全部留在单位工会账户,用于工会支出。目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大量单位职工都在通过多种方式缴纳着这笔工会费。

  即使有部分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没有扣缴职工会费,但是有一笔经费他们必须要拨缴:就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这里所说的全部职工也包括企业的临时工。这部分经费是依法强制性收缴的,而且要分比例留成,其中40%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其余60%由企业工会自用。比如我省一家单位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100万元,其月工会经费总额为2万元,地税代收转拨其中的40%为8000元,另有1.2万由企业工会自留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支出,其中包括职工集体福利。

  我省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达16.6万个

  年终岁尾,职工福利备受关注,我省制定了相关标准吗?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福利标准”方案正在审定中,按照全总的通知要求,节日慰问品将主要以实物发放为主,覆盖我省全部基层工会。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达16.6万个,共发展工会会员726.71万人,其中农民工210万人。这些单位比例最大的是企事业单位,也包括党政机关。

  在咸阳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从事了20余年工会组织工作的吴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企业就一直从职工工资中扣取工会会费,而且他们企业通过职工工资总额上缴的工会经费只能用于工会组织的一些活动,不够给员工发福利,因此企业往往通过行政拨款的方式充实工会经费,尽管企业效益不好,但工会逢年过节一直会给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福利,职工对企业的感情也比较深。

  不过,我省也有部分企业并没有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有的企业并没有按月工资总额2%的比例足额缴纳。另外,由于目前我省地税只代收基层工会(不包括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交给上级工会的那部分比例的经费,因此很多企业交了给上级工会的经费后,自己就不拨缴工会经费,无疑就影响到工会对职工集体福利的发放。

  华商报记者 陈琳

  >>建议提案

  省政协委员陶冶: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养老金双轨制的取消,引起了省政协委员关注。但改革之后,在养老保险缴纳和计发办法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是一样的。二者的差距在于建立的养老保险补充方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和企业的企业年金,省政协委员陶冶提案建议,应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陶冶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与企业的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当前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内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解决之道还在于完善企业年金。在短期时间内,公务员与普通企业员工相比,存在职业年金差别,退休保障水平可能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省早已施行企业年金制度,但有别于职业年金的强制性,企业年金主要强调企业和员工自愿,因此覆盖面相对有限。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我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员工,占就业人员比例不足10%。因此,陶冶建议我省要逐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也会逐步缩小差距。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投入的同时,还需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华商报记者 周艳涛 郝蕾 郭晓蓉

  省人大代表陈绪水:建议政府提供旧衣物募捐加工场所

  “旧衣募捐公益项目建议,目的就是让旧衣物变废为宝,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省人大代表、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电视塔社区党支部委员陈绪水今年“两会”带来的建议,依然与环保有关,“建议政府提供免费的旧衣物募捐点和加工场所”。

  废旧衣服不易降解 对环境危害大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600万吨旧衣服被扔进垃圾桶。目前西安市人口约840多万,主城区平均日产生活垃圾达7500吨。

  陈绪水说,每天处置的7500吨生活垃圾,有4%的废旧衣物混于其中,照此推算,每天数量为300吨,全年约为109500吨。

  陈绪水说,处理废旧衣物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掩埋或回收。多年来,被扔掉的废旧衣服是环境污染的又一重疾,因为现在的衣服成分大部分是化纤、涤纶、棉麻等,除棉麻外,化纤、涤纶等成分在自然状态下都不易降解,对环境危害比废旧电池、白色塑料袋要严重。

  回收旧衣物循环经济 再造就业岗位

  “希望政府可以提供免费的平台,让市民可以像垃圾回收站一样丢放衣服,供有能力做回收或有需要的人取用,可以避免现在这样旧衣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减少二次污染。”陈绪水建议,可以联系一部分厂家,如面料加工厂、服装加工厂等。政府负责回收工作,厂家负责清洗、消毒和再加工等。七八成新的衣服可拿去捐献灾区或贫困人口。同时,为重大自然灾害等储备足够的物资,“循环经济还可以提供很多就业岗位”。

  不同的衣物,陈绪水建议分类处理。对于回收利用价值高的废旧纺织品,比如:棉布制品、羊绒制品等,精细分离出所含价值较高的原料;对于价值不是很高的废旧纺织品,切割、撕裂、开松后得到的纤维分为可纺纤维和不可纺纤维两种。破旧的衣服分配给面料加工厂可以加工成拖把、地毯、玩具、环保袋、路基布、大棚保温被等。

  华商报记者 任娇

  知道一下

  还有哪些福利算职工正常福利?

  米面油、供暖费、降温费、探亲假路费等都算

  企业可以正常发放哪些福利?全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中的其他支出。

  华商报记者 陈琳

  代表议福利

  界定“正当福利”不乱发也不能不发

  华商报讯(记者 孙洪伟)昨日上午,在安康代表团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一位人大代表谈到福利发放问题,引起在座多位代表共鸣。代表们认为,现在许多单位想发不敢发,关键是没有一个应发的“正当福利”的标准。

  省人大代表、安康市汉滨初中校长徐平说,最近舆论都在讨论福利问题,他深有同感,过去发点钱,也就是几百块钱,也不是发几万,现在不可以,“逢年过节确实容易伤了职工的感情”。

  省人大代表、安康市原市委书记刘建明说,只要福利出处正当,比如说工会经费,就没啥不能发的。“正当福利”没有错,事情本身也正当。在这件事情上,干部也要敢担当。

  有代表提出,合理、正当的福利可以发,但目前什么是正当应发的,没有规定也就没有依据。去年处理的一批干部,多是按以往惯例发的,但后来被处理了。实际上,以前发的时候也没有政策根据。正因为没有标准,所以很多单位领导确实不敢发。有代表举例说,去年一家国企,领导觉得过节不发点福利对不住大家,担着风险给员工弄了点高档水果,但是被员工骂了。原因是,原先的福利不光有这些东西,还有现金啊。现在就剩这点,反差太大,最后说还不如不发,这也是目前的现状。

  有代表建议应该出台解决矛盾的办法。比如说,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对贡献大的员工,逢年过节发一些福利,为啥不可以呢。关键是,从上到下,把“正常”与“不正常”的界限明确清楚,让各方面都规范操作。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27/212563.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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