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1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朱俊斌)今后,乌鲁木齐旅店业前台登记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3月20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了解到,自17日起该支队联合乌市保安服务公司,对首府2000余家旅店近6000名前台登记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去年11月,全市旅店业启用了新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操作效率。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前台登记人员对新系统信息登记及数据传输等操作流程并不熟悉,这是组织此次培训的主要原因,培训内容也以此为主,同时还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贾江生说,培训结束后将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持证上岗。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不得从事前台登记工作。
据了解,前台登记人员对入住旅客要检查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店业工作人员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前台登记人员按照规定登记后,住宿人员擅自留宿他人,旅店业工作人员发现后未及时制止、补办登记录入手续或向公安机关反馈的,旅店经营者或主管人员将受到处罚。如果旅店一年被公安机关处理3次,将依法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3/21/content_4495353.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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