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洋房入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2014-04-11 07:47来源:亚心网 作者:任春香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11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记者 任春香)红顶、灰墙,这栋并不起眼的苏式小平房——南花园小洋房,安静地伫立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自治区教育厅家属院内,它经历了70余载沧桑岁月,见证着城市的发展变迁。

    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于近日公布,259家文物单位成为区级文保单位。其中包括原为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南花园小洋房、乌市红山塔、乌鲁木齐文庙、八一剧场和新疆省银行故址。

乌鲁木齐市胜利路南花园小洋房低调入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4月10日13时许,胜利路南花园小洋房。目前该处建筑成为南花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办公场所。亚心网记者 陈峰 摄

    相比上述其它4处文物保护单位,南花园小洋房因处在自治区教育厅住宅区内,加之年代较久,许多背景历史难以考证,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昨日下午,记者走进小洋房,带读者参观这“活着的历史”。

    记者看到,小洋房红色的铁皮屋顶非常醒目,房屋整体大致呈“凹”字形,长方形的主体左右两端各突出一个矩形房间和一个多角形房间,矩形房间有着尖尖的三角形屋顶,而多角形房间则更像个八角楼。

    小洋房外墙是用洋灰和石子混合搅拌砌上的,粗糙但却颗粒分明。屋内共有7间房间,木质地板、木质房顶,甚至壁炉都保持完好。资料显示,南花园小洋房建造于1940年前后,总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是由原苏联人设计的具有俄式风格的住宅类建筑。现在,它是南花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办公室。

    南花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副经理刘磊告诉记者,小洋房原来铺的是红色木地板,只有部分地方有磨损,现在屋内的木地板和地板胶都是在原有基础上铺的,也是为了保护原有地板。而屋内门窗的框架以及配件等都是当年原有的,尤其是黄铜制的门把手至今完好无损。刘磊说,除了几年前重新按原样修建过屋顶外,这些年只对房屋进行局部修整,屋里冬暖夏凉。

    说起小洋房的历史故事,坊间有多个版本。记者从乌市文物局了解到,据传小洋房所在地盘最初为俄籍塔塔尔族人胡赛因所有,后被盛世才没收,在该地修建了这幢小洋房,盛世才离开后该地归还原主。1961年,自治区教育厅买下此房,作为办公室使用。

    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因为年代久远,很多当年的故事已经难以核实,而关于南花园小洋房的得名则是因为这一带附近当年有水有树,环境很好,又地处南边,所以叫南花园。

    “自从1994年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照顾’它,不过毕竟年代久了,有些门窗的木头变形了,有的配件松动了,我们都不敢动,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懂当年的施工工艺,局部维修总也修不出原来的效果。”

    得知该处升级为自治区级文保单位,刘磊很高兴,“这样保护级别更高更有力了,听说有望再进行一次还原维修。”

    乌市文物局文博科副科长吐尔逊告诉记者,根据2007年至2011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了解,乌市共有288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岩画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几类。其中,有4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新疆人民剧场等4处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区级文保单位有14处,市级文保单位有25处。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4/11/content_4548689.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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