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7日讯 11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到,乌鲁木齐已查出1445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其中包含个别“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现象,即日起,他们将不再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
我市从今年4月1日起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全面深入排查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核查低保人员房屋、车辆信息等,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或存在 “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的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8562户、2683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3138户、19592人,农村低保对象5424户、7246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80元,月人均补助40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95元,月人均补贴202元。
“按照规定,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380元、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195元就不能申领低保金,这次清理整顿专项检查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我们都予以清除,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于志友说。
除了在清理整治中退出低保1445人,此次通过排查还新增了低保对象856人。
近年来,我市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救助对象的认定从依据社会身份向依据贫困程度转变,救助资源的运用从零散向综合转变,救助程序从随意、粗放型向规范、精细型转变,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标扩面、手工发放低保金、分类施保、重点救助、落实物价联动机制、重大节日慰问等措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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