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关系破裂后心生不满,竟拐骗对方女儿迫使其返还财物。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许海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49岁的许海泉于2012年下半年与王某确定恋爱关系,2015年上半年二人因矛盾分手。许海泉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返还自己之前送出的财物或恢复恋人关系,均遭拒绝。许海泉打算将王某5岁的女儿邓某骗走,迫使王某答应自己的要求。
2015年12月29日,许海泉来到桃源县王某老家附近找到邓某。下午4时,许海泉以带邓某去找妈妈为由,将独自在外玩耍的邓某骗上车,带至其湘潭家中。邓某家人苦寻孩子无果后报案。
次日上午,许海泉的父亲主动到派出所反映情况。许海泉则在家中等候处理。许海泉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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