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兰州吸引人才 抛出“史上最优”政策

时间:2012-10-18 09:13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10月17日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已于即日起实施。“这是兰州市有史以来出台的覆盖性最广、内容最为详尽的一项吸引人才的政策。”兰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吴永建表示,《细则》的出台对构筑人才发展高地、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悉,从兰州市以外所有地方引进的各类紧缺人才,均适用于该《细则》,且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急需人才分为五类

  据了解,所谓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国外、省内外引进,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以下五类:

  高层次创业人才:在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创(领)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有望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产业、旅游、金融、风险投资、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先进理念,掌握产业发展前沿,熟悉国际规则,业界影响较大、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实用技术人才: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八大条件有一即可

  认定的标准是指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并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

  二、在国外、省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业人才;

  四、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职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实用人才;

  五、参加过国外、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六、国外、省内外、科研院所担任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七、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骨干;

  八、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

  认定程序包括公告、申报、评审、认定等环节。兰州市内各企业、科研院所可根据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提出引进计划。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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