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市级机关2015年建成节水型单位
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兰州市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依据规定,到2015年,人均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12%,节水器具使用率100%,50%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引导带动各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兰州地处西北内陆,年平均自产地表水资源量约为2.39亿立方米,全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74亿立方米,允许可开采量为1.59亿立方米。虽然过境水资源数量可观,但受国家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的限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742立方米,远低于国际缺水警戒线1700立方米的水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三分之一。同时,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工业、生活、生态用水量不断增加,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兰州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兰州市要求,各单位要对内部用水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更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和漏水器具,确保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杜绝跑冒滴漏。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要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表分级计量。办公建筑内实现用水分级、分单元计量,可按楼层分级,也可按办公用水、食堂用水、洗手间用水等不同用途进行分级。确保到2015年,人均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12%,节水器具使用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