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日讯,据甘肃新闻网报道,1月1日,记者自武威市凉州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由凉州区纪委(监察局)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金塔乡日畦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录基、原村委会主任文福贪污、受贿案,近日,凉州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陈录基、文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5月初,凉州区纪委(监察局)根据举报,对凉州区金塔乡日畦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录基、原村委会主任文福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核实,2009年至2012年在该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和暖棚养殖验收过程中,陈录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将其不符合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的房屋上报,套取补助款8000元。此外,陈录基伙同文福以活动费名义向危旧房改造户和暖棚养殖户索要现金34800元。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录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文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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