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正大有限公司聚餐饮酒 一名员工回家后感觉不适猝死

时间:2014-09-16 12:3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张鹏翔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公司聚餐饮酒,一员工回家后猝死
  
  事发5天兰州正大公司尚未与当事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家属在门口讨要说法
  
  大西北网9月16日讯
杨富宁是兰州正大有限公司的一名老职工,据家属称,杨富宁在10日晚参加单位的聚餐后,感觉胸闷气短身体不适,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认为是杨富宁聚餐时饮酒后导致猝死,希望兰州正大有限公司担责,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兰州正大有限公司尚未与当事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杨富宁的遗体依旧没有处理。
  
  员工单位聚餐后猝死

  
  9月15日上午,皋兰村民杨女士再次来到位于皋兰县城的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门口,希望解决哥哥杨富宁的后事,但是依然没有结果。杨女士告诉记者,哥哥家在皋兰县石洞镇,今年44岁,是兰州正大有限公司的员工。10日晚7时许,单位一位负责人打电话叫哥哥到单位开会,在家休息的哥哥就去单位了。
  
  当晚9时许,哥哥回到了家中,嫂子发现哥哥胸闷气短,身体不适,就问是不是喝酒了,哥哥称单位会后聚餐喝了酒,感觉不适便一个人回到了家。看到哥哥病情越来越严重,嫂子立即拨打120求救。120急救人员随后来到家中进行抢救,抢救无果后立即送往医院,但经医院抢救40分钟后无效身亡。
  
  杨富宁的家属称,经医院诊断是心源性猝死。
  
  家属要求公司担责

  
  据了解,此事发生后,家属立即和兰州正大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认为杨富宁的死是公司造成的。“我哥哥原本在家休息,如果单位不叫去喝酒,人肯定不会死!”杨女士告诉记者,经他们了解,当晚单位员工聚餐时喝的酒是散装酒,哥哥感觉身体不适回家时也没有人送,如果当时有人送到医院及时抢救,也不至于没有了性命。
  
  据了解,死者在兰州正大有限公司上班已经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妻子是农民。“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两个上初三的儿女指望着他的工资。”杨女士称,哥哥的死给家里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几天来他们希望兰州正大有限公司能给一个说法,但至今协商无果。
  
  事发公司拒绝接受采访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门口值班人员称领导均不在。记者在表明身份后表达想采访的诉求,值班人员电话联系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后答复“不让记者进!”
  
  据家属称,公司当初答应给40万元的赔偿,家属认为太少而没有答应,目前双方就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解决当中。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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