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空降”来的年轻官员在任职资格上有重重疑问,而当地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任命,那就应将人大常委会的任命理由向民众予以公开说明。
27岁的名校博士毕业生李施军近日在福建龙海市被任命为副市长。和网上曝红的其他年轻官员一样,李施军也遭遇了网上潮涌般的质疑,追问“他老爸是谁”的、质疑“没经验为何能当市长”的、抗议“当地人大怎么把关的”,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舆论的进步在于,已很少有网民就该副市长的年龄说事。干部年轻化本不是问题,问题是,年轻干部得有足以服众的“资本”——无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否胜任?对于一个县市级领导班子的配备来讲,只要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能够与其他领导互补,且有利于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年轻或者还能成为优势,但只有一纸文凭是不能服众的。民众看不到年轻的博士当上市长的充分理由,自然就想到“他老爸”那儿去了。
当地组织部门可能会觉得委屈。县市领导圈来了“85后”,又不是龙海市独家。前不久,28岁的博士生王文晖被任命为晋江市副市长。再查类似新闻,还可发现这所谓的引进博士(硕士)毕业生为官并不是哪个市县主要领导的头脑发热,而是福建省的统一安排。这些“引进生”均以聘任制公务员方式选拔引进,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硕士则挂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或开发区、市直单位部门、县直单位科技副职。
作为非常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干部制度,“挂职”在当下颇为常见,但对“挂职”的法律规范却少之又少。在法治已成治国方略的当下,“挂职”制度当然也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依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应由代表民意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其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任免。或许正是因为要“符合法律规定”,类似李施军、王文晖这样的“博士市长”都是由当地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问题就在于,当地人大常委会在任命前是否进行了考察?任命的过程和理由是否向民众进行了说明?
依照宪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民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习总书记近日说,“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代表地方民意行使权力,也要替本地民众解决问题。民众对“空降”来的年轻官员在任职资格上有重重疑问,而当地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任命,那就应将人大常委会的任命理由向民众予以公开说明。任免理由的公开,既能争取民众的认同,同时也可为被任命的年轻干部争取一个可兹施展才华的工作环境。若是当地民众甚至基层官员对“空降”而来的年轻干部充满了怀疑和抵触,那么“挂职”就真有被“挂”的危险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