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柴生芳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时间:2014-12-12 11:22来源:新华社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柴生芳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全文如下:
  
  柴生芳,男,汉族,甘肃宁县人,1969年7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入党,先后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委办公厅工作,2006年主动要求去贫困地区定西市工作,曾任陇西县副县长,定西市安定区委常委、副区长,临洮县委常委、副县长,临洮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2014年8月15日凌晨,柴生芳同志因劳累过度诱发心源性猝死,在办公室不幸去世,年仅45岁。
  
  柴生芳同志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他信念坚定、胸怀大爱,立志让家乡的贫困百姓过上好日子,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放弃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工作的机会,毅然回到生他养他的陇原大地,扎实干事,报效桑梓。他求真务实、推动发展,提出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为全县300多个村确定主导产业,立规划、跑项目、引资金、抓落实,使临洮县成为“全省精准扶贫示范县”。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在临洮县工作期间,走访群众5000多人次,写下民情日记170多万字,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等实际问题,不遗余力推进各项民生实事的落实。他殚精竭虑、夙夜在公,在定西工作的8年时间里,每天工作都在12小时以上,像一个上足发条的“陀螺”那样运转,去世前一天抱病工作近18个小时。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不搞特殊、讲特权,恪守自定的上班开门办公、公车里不能有“土特产”、爱人“收别人东西就离婚”的“铁规矩”,广大群众称他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柴生芳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柴生芳同志学习。学习他胸怀祖国、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学习他践行宗旨、热爱人民的公仆情怀,尽心竭力为人民谋利益;学习他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学习他公正无私、清廉如水的道德情操,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柴生芳同志的崇高精神转化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行动,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柴生芳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锋模范为镜,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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