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时间:2015-05-12 16:14来源:新华网 作者: 王子墨 点击: 载入中...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山水、云林、霜雪、竹石等自然风物总是成对出现,相得益彰、相映成趣。比如,有“仁者乐山”,就有“智者乐水”;有“行到水穷处”,接下来就是“坐看云起时”。山水田园不分割,是传统思维,更应是我们今天对待生态的态度。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只有打通彼此间的“关节”与“经脉”,才能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然而,当前的环境保护依然面临着条块分割的局面。环保部原部长周生贤对此曾有生动的描述:“水里和陆地的不是一个部门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不是一个部门管。”这种对于“九龙治水”的喟叹,令人在无奈之余又多了几分揪心。

  生态建设的力道分散,其实还是一种“成长病”。我国在短时间里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发展道路,爆发力惊人,却“噎”在了消化发展成果上。见招拆招已不足以应对纷至沓来的难题,治理能力亟待有效整合。比如,除环保部门外,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分散在发改委、财政、国土等部门。由此可见,若要落实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环保大计,需要用多少精力来协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对过去治理方式的总结,更是对制度跟进的擘画。山水林田湖,各有其权益,但更是生命共同体。所以,必须冲破“博弈思维”,割舍“部门利益”,形成更高层面的协调机制,把各类生态资源纳入统一治理的框架之中。

  一度颇为热闹的“请领导下河游泳”的网络请愿,得到了不少地方领导的积极响应,邀请的对象也从环保局长,一路升格为市长、市委书记。这期间的变化,体现了民意对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的划定。环保部门固然当仁不让,但生态理应被提到更高的位置,置于党委政府的统筹规划之中。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民众的关切。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如果农业部门只盯着管好田,水利部门只想着通了水,林业部门只顾着养好野生动物,而缺乏一个整体规划,这样的美景恐怕是难以呈现的。要盘活山水林田湖这个生命共同体,关键是要有一张大格局,让相关各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局面,才能真正实现山水相连,花鸟相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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