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海昏侯墓入葬533万钱 约3万人1年的伙食费

时间:2016-04-03 11:18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奢侈!海昏侯墓入葬533万钱 约3万人1年的伙食费


  目前在北京首都博物馆举办的“五色炫曜——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成果展”,掀起了观展热潮。海昏侯墓从2011年开始发掘,到2015年底出土文物近万件。其中大众最为关注的,是在主棺室西侧发现的358枚金制品——金饼285枚、马蹄金48枚、麟趾金25枚。这也是迄今我国汉墓考古发现此类金制品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一次。


  江西南昌海昏侯墓是汉废帝刘贺的墓,是迄今发现的保存布局最清晰、结构最完整的西汉诸侯大墓。据史料记载,海昏侯的爵位共传4代、历时168年。第一代是刘贺,第二代是刘代宗,第三代是刘保世,第四代是刘会邑。其中,海昏侯刘贺是汉武帝的孙子。昭帝崩,无子,大臣霍光迎19岁的刘贺继位,但为帝仅27天即被废黜,成为汉代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30岁的刘贺被汉宣帝封为海昏侯,移居豫章郡(今江西,诒南昌)海昏国。


  有专家说,出土的金饼不是钱,而是酎金,甚至断言“其实这些都不是钱哟”!有些人还根据一些金饼上的墨书,“南海南昌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判定它们是西汉的酎金,并非实用的“钱”。


  酎金的酎,本指重酿三次的醇酒(《说文·酉部》),这么高级的酒是用于祭祀宗庙的。汉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献黄金助祭。献酎金的数量与诸侯封地的户口多少成比例,“率千口奉金四两”(《后汉书·礼仪志》)。虽然此举起初是出于助祭之礼,后来却变成了强制性的义务。《汉书·武帝纪》记载,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意思是酎金不合法,如重量不足或成色差,均会受到褫夺爵位的重处。


  那么这类金饼等物是不是钱呢?是钱!而且是大额的钱。


  秦始皇时,“中一国之币为二等”(《史记·平准书》),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汉代仍沿用此制。《汉书·食货志》说:“黄金方寸,而重一斤。”指1单位黄金的标准体积为1立方汉寸,重量为1汉斤。目前出土的金饼分为大小两种——大的一般重250克左右,即1汉斤;小的一般重15至16克,即1汉两。《食货志》又说:“黄金一斤,直万钱。”指1枚大金饼相当于1万枚五铢钱,可见金饼就是一种铸币。文献中常以若干“金”或若干“饼”为大宗货币的计算单位。如《汉书·惠帝纪》称:“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汉代将军是分级别的,大将军至少相当于现在的部级干部。监督建陵官员的赏赐,将军才是40金,二千石(汉代郡守的别称)才是20金,可见当时的“金”是非常值钱的。而其所谓的“金”,即指金饼。还有《后汉书·乐羊子妻传》之“金一饼”,《庐江七贤传》之“金十饼”(《艺文类聚》卷八三引)等,指的更无疑是金饼了。至于《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中提到的“赎死金二斤八两”,支付赎金就应是2枚大金饼和8枚小金饼。而在出土物中见到的切割成小块的金饼,则表明金饼既是代表万钱的铸币,又可以作为称重货币使用。


  麟趾金和马蹄金的出现则与汉代讲究“天人合一”有关。天人感应,帝王称天子,意即是上天派来管理天下的,如果帝王有德上天就会降下祥瑞,如麦生双穗,麒麟出现,天降甘露,地涌醴泉等。据《汉书·武帝纪》记载:“(太始)二年……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蹏’,以协瑞焉。”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汉武帝就铸了两种有名的金币麟趾金和马蹄金,即出土文物中之口小底大、内部中空的蹄形金,用于协瑞。一般而言,蹄形金的币值应与金饼相同,但有些出土的麟趾金,制作过于精美,细如粟米的小金珠缀焊于表面,构成连珠纹饰带,还有中空处镶嵌琉璃的,这类麟趾金估计是当时特殊的“纪念币”,应该是不投入流通的。


  汉代贵族“事死如生”,流行厚葬。但世上与地下毕竟有区别,随葬多用明器。以麟趾金而论,杭州市老和山汉墓出土的陶质明器金饼上刻有“令之(麟趾)一斤”字样,表明这是冥币。刘贺作为废帝,在死后陵寝的规制方面,自然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李泽斌根据考古发现中建筑构件被改造成了过道,推测刘贺死前为自己准备了“黄肠题凑”,即四周用柏木枋堆成的帝王使用的框型结构的椁室,但在“下葬时没敢用,最终放弃了”;又根据棺室内发现的玉料,猜测“应该是做了玉衣(按:当做‘玉匣’)的准备”,但是最终没能等到皇帝的旨意,不敢僭用。海昏侯墓却大量瘗钱。除200万枚铜钱外,285枚金饼就是285万钱;48枚马蹄金,也同样是48万钱。这样能够流通的“钱”共计533万钱。


  刘贺去世时为公元前59年,是汉宣帝刘询在位时期,史称“宣帝中兴”,有史家认为是汉朝武力最强盛、经济最繁荣的时期,物价稳定,国泰民安。当时的粮食价格应该是比较低并且稳定的。按照《管子·轻重篇·国蓄》“中岁之谷,粜石十钱”的记载,可以按照1石约10个钱计算。魏李悝曰:人食月1石半。就是说每人每月大概需要1石半粮食,1年18石粮食,那么1个人1年大概需要180个钱的粮食。海昏侯入葬的533万钱,约为2.96万人1年的粮食。


  汉代对墓葬瘗钱的数量并无明文规定。这位下台的皇帝之墓的随葬品如此豪奢,在当时亦可谓打了一颗“擦边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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