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博物馆违规出借“国宝” 馆长被停职

时间:2016-04-27 09:05来源:大西北网-新京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近日,一房地产企业在国家级文保单位、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举办了一场商业活动,并邀请了明星成龙站台。25日晚间,南京市文广新局对外通报此事,称该博物馆因为某一家房地产公司宣传提供场地,该馆负责人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严重违规,责成馆长停职检查。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和党纪处理。

  主办方称事前已与馆方接洽

  一当日参与现场活动的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活动大约在4月24日下午4时左右开始,前期有签到活动,现场有大量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在现场除了该房地产主办方和成龙的致辞外,还有文化类表演活动,全程大约一个多小时。

  接近该房地产企业的消息人士称,举办该活动实际上与博物馆方面已经事先有过沟通,并且告知过公安部门请求支持。

  该人士称,活动地点位于朝天宫内,孔像后,主办方挑选这个国家4A级景区,主要也是为了契合该房地产的产品特点,符合开发理念,但主办方的活动场地位于空地上,并未进到宫殿建筑物里面去,全程有500人左右参与,现场的场地1天就搭好了,而现场有200人在维持秩序,其中100人为博物馆方面的工作人员,并有公安部门警力维持秩序。

  他说,这次活动的人数在景区日常接待范围内,也并未因此封闭场地,现场围观者很多,成龙和房地产商负责人观看节目后,约在下午5时许离场。

  “馆方擅自许可,严重违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部分网友在该活动举办后通过微信微博称,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活动,不应放到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内的孔子像前举行,并指出此举欠妥。

  日前,江苏省文物局文物处和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负责人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均表示按规定,文保单位举办商业活动应履行报批,但文物部门未接到相关的备案。

  4月25日晚间,南京市文广新局在官网通报此事,称4月24日下午,某一房地产公司在南京市博物馆大成殿举行房地产新闻发布会,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与文物保护不相关的商业推介活动,在业界、媒体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些网友对文物部门提出了质疑。

  经查明,相关部门确认南京市博物馆有关负责人同意在国家级文保单位举行商业活动,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属擅自许可,严重违规。

  “将国家文保单位和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开发商用于商业用途,不符合文博场馆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官方通报称,经局党委会研究:立即责成市博物馆馆长停职检查;局纪委、局监察室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最后调查结果,对市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行政和党纪处理。

  博物馆领导一栏昨日被撤下

  根据南京市博物馆官网介绍,南京市博物馆是一座综合性历史艺术类博物馆,馆址朝天宫,是江南地区最大的官式古建筑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博物馆馆藏文物丰富,达十万件,“上溯远古,下迄民国,是南京历史的见证。”馆藏文物包括,南京人头骨化石、青釉羽人纹盘口壶、青瓷莲花尊、王、谢家族墓志、青花萧何追韩信梅瓶、镶金托云龙纹玉带、渔翁戏荷琥珀杯、七宝阿育王塔等,而朝天宫本身也是国家4A级景区。

  昨日下午,南京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博物馆全年无休,24日也正常对外开放,近日的开闭馆时间并未因此事有所影响。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昨日上午,南京市博物馆官网“领导成员”一栏中仍显示馆长为彭某,副馆长为杨某。昨日晚间22时再次登录时,该栏空空荡荡。

  昨日晚间,前述接近房地产企业的消息人士告知,目前该房地产企业并未因此受到相关处罚。

  - 焦点

  博物馆是否可接商演?

  业内看法不一;需要提供相关安全议案等报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1年8月,国家文物局发文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的方案,由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报与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报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不得实施。

  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刘阳说,文物保护法主要是针对文物本身的保护,而与之相关的其他方面,诸如商业行为并无明确规定。

  文保部门称不提倡商演

  昨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古建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应该要经过相应审批程序。

  该工作人员称,活动举办方需要提供方案、安全预案、人数、举办方式时间等,此后博物馆处还将和文物局的保卫处沟通,看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而向他们部门报审批一般是局属博物馆,比如首都博物馆。

  “我们根据相关情况如举办规模等进行批复,像恭王府这种级别的文保单位还需要向上级单位报备。”他说。

  上述工作人员强调,根据博物馆条例,博物馆是公益机构,不提倡办商业活动,应该不会承办诸如这样的房地产项目。

  没有报批的性质究竟有多严重?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副研究员刘卫东称,没有报批,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就没有做预案,属于擅自做主。涉及人员聚集、特定场所等活动,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审批。

  业内人士争议“保”和“用”

  国家博物馆展览部主任陈煜介绍,“一般说,从国际博物馆的段位来说,在有严格约定的情况下,提供给公益活动、社区活动,但对商业活动来说,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外,博物馆方也会有专业的考量,判断它是否会影响文物安全、博物馆环境,以及活动本身是否与博物馆本身的格局相匹配。”

  有部分网友也对南京博物馆一事表示理解,认为虽然在文保单位举行,“不过都是在空地上,影响很小。”

  陈煜称,建筑群本身就是国保单位,职能是个博物馆,一般情况下,博物馆不会接受房产发布会的活动,“这和是不是空地没有关系。”

  中国文物学会会员刘征持不同意见。“开放的空地虽然属于文物保护的一部分,但利用好室外空间,也是给文物单位创造一些社会效益。除了国家拨款和社会捐助,博物馆也需要自身运营。”

  刘征介绍,其实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就经常搞这种活动,类似有领导人峰会、时装发布会。“他们在利用当中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比如不能破坏文物、出入需要安检等。太庙原来办过世界三大男高音的音乐会,里面也加了很多防护措施,灯光音响不能影响到古建筑。”

  刘征表示,只要在合理运用范围之内,符合法律法规的范畴,文保单位可以合理利用,但目前我国在此方面尚未出台完善细则,“有待进一步落实”。

  观点PK

  如果举办的活动是为了弘扬当地历史文化,就可举行,但纯粹商业性的促销则不合适,此举是对文化的不当利用,会对文化保护带来隐患甚至不可挽回的损失,当地文广新局作出的处分合理。

  ——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巍

  国外很多博物馆确实有一些商业活动在里面举行,但必须经过严格考量。比如时尚型的展示发布,这是一些博物馆展示收藏的方向之一。挑选的也是有创造力、艺术感染力的。国家的相关规定还在尝试摸索阶段。

  ——国家博物馆展览部主任陈煜

  - 提醒

  丝织品纸质品怕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事件并非孤例,此前,曾有某大型娱乐节目被曝出在博物馆内追逐打闹,用摄像机强光照射馆内文物,而遭到大量网友质疑。

  多位文物专家表示,博物馆内存在大量陶瓷器和铜制品,这部分文物由于时代较远经氧化后被磕碰后易碎,应该避免在博物馆追逐奔跑,造成文物破损。

  陈煜称,实际上很多文物对光照都是有严格规定,根据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如纸质类的,丝织品,允许的光照非常低,金属、青铜器稍好一点,但也不提倡长时间光照。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介绍,像雕塑,较早期的画作经闪光灯照射后会缩短文物的寿命,最直接的就是会出现褪色的情况。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实习生 张芮 朱卓琳 王春晓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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