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信用卡盗刷:不还钱信用不良 还钱憋屈

时间:2016-07-14 08:52来源:大西北网-人民日报 作者:刘 念 齐志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如今,许多人都办了信用卡,消费时拿它一刷,着实方便。同时,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持卡人求助无门、替贼埋单,更是常事儿。请看两位受害者的经历。

  遭遇盗刷

  还身背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被盗刷,我都想认倒霉,自己掏钱填上,可银行还不让。不良信用记录一直跟着我,买房子都贷不了款。为解决这事儿,我被折腾了3年。”在北京工作的彭兰兰(化名)说道。

  事情要追溯到2012年初。当时,彭兰兰回了趟老家,在某知名银行牡丹江分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在大厅里被推荐了这张卡,说在国际上都能用,于是就办了。”

  后来,有朋友把一笔钱还到了彭兰兰的这张卡上。“信用卡没法提取现金,我在生活上的大小开支就经常用这张卡。”彭兰兰说。

  2013年1月的一天,彭兰兰在手机上收到4笔消费通知:“总共花了1000块钱左右。信息是英文的,可我那阵子根本没出国。”

  毫无头绪的彭兰兰拨打了信用卡热线。银行鉴于卡内还有余额,进行了冻结处理,并要求她提交身份证、护照等材料,及一份情况说明,寄到开通此卡的牡丹江分行。彭兰兰照办。

  当年3月,银行打来电话,告知彭兰兰“处理好了”,并建议更换信用卡,避免遗留不安全因素。彭兰兰也同意了。

  彭兰兰以为,“处理好了”是指追回了盗刷款。实际上,银行的意思,仅仅是指同意受理换卡事宜,并将原卡的余额转移至新卡。因为余额有上万元,盗刷金额对账面的影响并不明显,彭兰兰当时没有意识到,为盗刷埋单的其实是她自己。

  更大的麻烦还在后头。

  2013年5月底,换了新卡的彭兰兰再次接到不明消费通知。“这次是5笔境外消费,总共有1300多块钱。”她又拨打了信用卡热线,银行对卡进行了冻结,并建议报警。

  警方说金额太小,无法立案,还是应该找银行处理。彭兰兰又致电银行,银行又让她出具身份证、护照、情况说明等材料。

  但这次寄出材料后,却石沉大海。彭兰兰不时致电牡丹江分行,询问处理进展,银行却一再让她耐心等待。

  就在彭兰兰等待的过程中,不良信用记录产生了。彭兰兰一度想“认栽”,自掏腰包把窟窿补上,请银行解冻信用卡,并把信用赎回来。但银行表示,已经走了争议消费的程序,不能说解冻就解冻,必须等银行处理。

  银行要求警方出证明

  警方要求银行出证据

  上千元被盗刷,更多的钱“冻”在卡里不能用,最麻烦的还是信用被“拉黑”。彭兰兰所在的公司要为上百名员工申办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只有她信用不良。“卡办不下来就算了,关键是不知道同事们怎么看我,精神上太受折磨了。”

  申请房贷,更成为不可能。“本来交首付就行,现在只能凑齐全款。在北京买房,一半的钱要找人借,你说有多难?”

  彭兰兰这一等,就等了将近3年。“期间也想回牡丹江解决,可我放长假的时候他们也休息。家人年纪大,跑不动,也不懂。”在北京工作很忙的彭兰兰,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电话,但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请等待处理”。

  今年春天,彭兰兰再次拿起电话。牡丹江分行终于提供了一点调查进展:消费疑似发生在美国某手机品牌的网站上,至于谁刷的,还得公安查。彭兰兰走进了派出所。民警表示,金额不足以立案,但可以让银行给流水单盖章,按治安案件处理,不保证能侦办出结果。卡被盗刷的证据,要银行提供。

  彭兰兰又致电牡丹江分行,被告知必须让警方提供盗刷的证明,才可以盖章。再问警方,警方说钱款去向和记录都在银行,必须由银行出证据。回过来再问银行,牡丹江分行又要求她到深圳的信用卡部去解决。

  “就像进了死胡同,找不到出路。”彭兰兰决定找律师。银行闻讯,答应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但条件是彭兰兰必须签字认账,且不得再打官司。直到这时,彭兰兰才明白,第一次盗刷原来是自己埋单的。

  “3年了,快崩溃了,耗不起了。”彭兰兰签了字,吞下了委屈,“已经停用了这家银行的所有业务,不想再跟他们扯上关系了。”

  报案晚了

  就得承担全部损失

  另一位在北京工作的陈女士,也遭遇了信用卡盗刷。“银行、警察都让提供材料,证明被盗刷。问题是这些证据都不完美,我怎么证明,可能都免不了担责。”她说。

  今年1月的一个深夜,陈女士被短信吵醒。“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是信用卡消费通知。我以为是伪基站冒充银行诈骗,就没理。”第二天白天,陈女士忙于工作,也没顾上琢磨短信。

  短信发来48小时之后,开卡的中国民生银行打来电话,陈女士这才发觉不对劲。

  “因为又发生了消费,而且是在国外的同一地点、同样是整数,所以银行怀疑有问题,中断了交易,打电话给我。这个得谢谢银行,没让第二次盗刷得逞。”

  然而,第一次盗刷却已经成为事实了。“一笔是1000加拿大元,一笔是2000加拿大元,加起来约合人民币1.5万块钱。”陈女士准备了护照等材料,提交给银行。材料显示,陈女士最近一次出国,是在2013年去了欧洲。

  其后,银行表示,因为陈女士的反应时间超过了48小时,所以损失只能由她全部承担。“我觉得,银行可以辨认签名嘛,那就能证明不是我签的。可银行说,只要设置过密码,在国外消费时,银行一律不把签名作为参考。”

  陈女士不想为盗刷埋单。银行说,如果这样,很快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3月份,陈女士在付钱之后,转而求助公安部门,希望挽回损失。

  “到了派出所,警察批评我没立刻报案,不然就能开一份被盗刷证明。”陈女士说。

  对于挽回损失,陈女士现在基本不抱希望。“警察说了,要追回钱,得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能破获犯罪团伙;二是有相关记录,证明被盗刷的人里有你;三是这个团伙还有余钱,能退给你。”

  面对受害者询问

  银行一问三不知

  为求证陈女士的线索,记者拨打了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北京营销中心的电话,接线员表示“查不到”。当被问及“类似情况下银行与客户如何担责”,接线员先说“不知道”,随后为避免追问,挂断了电话。再次呼叫时,则无人接听。

  此后,陈女士自己又拨通了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接线员强调,民生银行的后台法务部门已经给出过处理意见,即“透过本人交易,无明显欺诈特征,时间上和地点上无法排除同一卡片交易的可能”。这个调查结果3月份就出来了,陈女士也还款了,此事就算完结了。

  陈女士询问:“无明显欺诈交易的结论是怎样得出的?”接线员建议陈女士“联系一下当地的信用卡中心,来核实调查过程”。陈女士联系了信用卡中心,接线员强调:“我们这边只是提交资料的。”银行的调查过程他们并不知情,并建议陈女士回去找热线询问,“具体的流程都是总部那边确认的”。

  陈女士再次联系热线,询问“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了解调查经过”,接线员表示“超出服务范围,没办法回答”。当被问及“如何防范再次被盗刷”,接线员提供了“保护好相关资料”“按信用卡合约规定正常使用卡片”等建议。

  陈女士还从网上自学了防止信用卡被盗刷的知识,并发到朋友圈分享给身边人。“首先,磁条的卡不安全,很容易被人复制,最好换成芯片的。”陈女士说,她被盗刷的信用卡恰恰就是磁条的,“办卡的时候,额度也不是越大越好。我后来在别的行办卡,能申请6万元的额度,但我只申请2000元。还有就是,不出国的时候,把境外消费的上限调到最低,真需要出国时,再调上来。”

  被盗刷了近1.5万元,陈女士还是心有不甘。她咨询了律师朋友,“律师也说,我反应得迟了,多少要承担一些责任。不过,就算判我承担一半,也比现在都由我出要好得多。我想我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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