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今日,记者从城关区工商局获悉,为巩固和提升“平安城关”建设成果,促进城关区市场安全达标、规范运行、繁荣发展,即日起至7月15日,城关区将集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平安市(商)场”创建活动。依照城关区发布的《“平安市(商)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中,城关区将依法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着力推进全区市(商)场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市场安定和谐”的创建目标。
据了解,参与“平安市(商)场”创建活动的市(商)场是指:本区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商场。
“平安市(商)场”创建活动内容包括:明确市(商)场主办方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和指导市(商)场主办方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市(商)场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市(商)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市(商)场日常事务及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平安市(商)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市(商)场硬件设施管理。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商)场具体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商)场开办者加大对市(商)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继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重突出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引导、扶持市场升级改造。
同时,加强市(商)场卫生环境管理。督促指导市(商)场主办方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设有专职的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理,做到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确保场内清洁卫生;适时开展市(商)场除“四害”活动,定期进行搬家式清扫,清除蚊蝇孳生地。并加强市(商)场交易秩序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抓好市(商)场交易秩序的长效管理。固定摊位和店铺做到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市(商)场服务功能齐全,摊位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明码标价,市(商)场内摊位设置整齐、无摊外摊、店外店。严格杜绝随意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着力为消费者构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此外,还将加强市(商)场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市(商)场主办方对市(商)场设施升级改造到位,确保市(商)场设施安全;督促主办单位按照治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不发生纵火、爆炸、盗窃安全事故;及时调解处理买卖纠纷,确保市场内不发生凶杀、抢劫、制假售假、欺诈事件;加强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市(商)场主办方和场内食品经营者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履行好入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制度。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确保市(商)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市(商)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抓好场内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氛围。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品种,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安全。(更多关注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