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看到老板娘包中现金多房客下杀手 法院判处该男子死刑

时间:2015-06-19 07:37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许沛洁 点击: 载入中...

  看到老板娘包中现金多歹毒房客下杀手


  昨日,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死刑


  大西北网6月19日讯 云南籍男子入住旅店时,意外发现老板娘包内有大量现金,男子顿生歹意,遂将老板娘挟持至卫生间内杀害,并抢走了6800元现金、手镯、项链等财物。6月18日,兰州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卫生间内发生命案


  2014年4月10日,安宁区枣林路一招待所卫生间内发生一起命案,招待所老板娘被人勒颈致死,家属发现时,她早已没了呼吸。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布控侦查,经过对线索进行层层分析后,警方将嫌疑集中到招待所入住的一名可疑男子身上。经过对该男子入住信息查询,发现该男子入住信息为虚假信息,且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该男子在周边视频监控中出现的资料,获取了其体貌特征。随后,在兰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发现该男子案发后在酒泉市瓜州县出现。


  4月12日晚,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酒泉市瓜州县开展工作。4月13日下午3时许,当嫌疑人在瓜州县瓜州镇出现时,被布控民警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受害人的手镯、项链等物品。 4月14日凌晨1时许,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从瓜州县押解回兰。


  眼红现金心生歹念


  被抓男子名叫张健,1990年出生,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人,2011年6月曾犯抢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2年8月31日刑满释放。


  2014年4月8日,张健来兰后入住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菜市场一招待所212房间。4月10日9时许,张健在招待所登记时,发现经营者马某包内有现金,遂心生歹意。张健捂住马某口部,强行将其拖至卫生间内,威逼马某脱下上身衣物,并用衣袖勒住马某颈部,致马某停止挣扎后,又用毛巾塞住其口。随后,张健从马某处劫得现金6800元、项链一条、手镯一只。待家属发现马某时,人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马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张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行为构成抢劫罪。张健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次实施犯罪,不足五年,属累犯,人生威胁性极大,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以抢劫罪,判处张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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