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行为

时间:2016-09-27 17:4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依据方案,我省将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规范用药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提高兽药市场规范水平。凡假冒兽药企业、发布假兽药信息、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形式的网站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核实确认为非法的,依法予以处置;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的行为,对网络销售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实施严格管控。


  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现畜禽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提高畜禽水产品餐桌质量安全水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整顿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为抓手,严格落实餐饮监管有关规定,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


  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提高畜禽水产品全程监管能力和水平。农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畜禽水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样品,要实施来源追溯和去向追踪,及时将追溯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按照2016年、2017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在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监测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8月底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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