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百日整治

时间:2017-03-10 06:1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日报 作者:陈玮 点击: 载入中...

  兰州市启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百日整治


  大西北网3月10日讯     继专项抽查、约谈企业负责人之后,我市食药监部门对网络订餐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再出“严招”。3月9日,记者从该部门了解到,结合全市“治转提”和“三大整治”行动,我市将从即日起展开为期100天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入网餐饮经营者须100%持证


  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处副处长韩莹介绍称:“许可项目中不包括‘网络经营’的餐饮店,不能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售卖食品。餐饮经营者信息没有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的,也不能提供开展网络订餐服务。今日起,我们将在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平台逐家检查。”据悉,市食药监局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具备网络经营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以上“两证一照”缺一不可,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同时,要求在第三方平台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对无证或无网络经营许可资质等从事网络订餐活动或提供网络订餐平台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本次整治行动中,还将进一步强化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平台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利用网络订餐提供餐饮服务的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网络订餐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网络订餐服务业健康发展。


  严管第三方平台重罚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将以主城区人群密集场所、学校周边、大型写字楼周边、商场集中区等为重点区域,着力整治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实名登记及主体资质审查责任不落实导致无资质、虚假资质或资质不全等餐饮单位入网非法供餐行为;平台主页面醒目位置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有效证照信息及违规将送餐业务承包、转让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经营的行为。


  按要求,各第三方平台入网商户,网上公示食品经营资质、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必须一致。平台醒目位置必须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网络订餐送餐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设备必须具有保温功能、送餐容器必须清洁、送餐时间必须及时。


  对于入网商户,重点整治未取得网络经营许可合法资质从事网络订餐服务行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线下实体店或提供虚假实体店信息非法入网供餐行为;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履行、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加工制作食品的数量是否超过本单位加工制作能力等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气象部门发布霜冻蓝色预警48小时内兰州等市州局地低温降到0℃
  • 兰州市殡仪馆4月23日起恢复群众祭祀、告别、守灵等治丧活动
  • 兰州:城关区小饭桌5月6日起逐步恢复经营
  • 兰州高三“一诊”结束一线老师划重点
  • 甘肃省兰州新区打造水阜河新生态助力城市建设
  • 兰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有序推进盾构机精准施工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