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 兰州市级文明单位开始申报
大西北网5月15日讯 5月12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文明办获悉,按照《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乡镇、村、社区,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开始申报2016至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据了解,此次兰州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条件主要有:一是凡符合《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评选标准,并在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模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街道、村镇、社区,均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街道、村镇、社区。二是本次推荐获得2014年度(含2014年度)以前年度的县区级文明单位、街道、村镇、社区。三是2015年1月以来,凡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防范邪教不力、“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以及主要经济指标达不到全市先进水平的各类申报单位,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