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拿了4万亿的灰色收入

时间:2011-12-21 16:35来源:摘自《经济观察报》 作者:王珊 点击: 载入中...

    “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6月8日在京表示。

  王小鲁带领课题组于2005年-2006年对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两千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进行了家庭收支调查,完成了题为《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

  王小鲁解释说,与国家统计局一般采用的入户调查的方式略有不同,课题组调查的两千多名居民均为研究人员的亲属和朋友,数据可信度较高。

4万亿“灰色收入”如何得来

  王小鲁带领的课题组发现,根据“一定的恩格尔系数与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应”的原理,在恩格尔系数相同的情况下,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基本一致,而统计局各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都低于课题组的调查样本,且收入越高,差异越大。

  “这说明统计局的高收入居民收入数据可能存在遗漏。”王小鲁说。

  王小鲁表示,在就有关数据与国家统计局交流时,国家统计局方面也认为,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究竟如何也是他们头痛的问题。有意思的是,在课题组的调查中,70%的高收入居民表示,不愿意向统计局调查员如实提供自己的收入状况。

  课题组的调查结论是,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穴约1900万户,5000万人?雪,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万元,相当于统计局数据?穴不到2.9万元?雪的3倍多。其他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也高于原有统计。

  由此,推算城乡居民收入总额约12.7万亿元,而不是8.3万亿元。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4%。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推算为21倍。

  “我们将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统称为灰色收入。”王小鲁说。

  王小鲁说,课题组分别根据居民的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分布等数据对结果进行了验证。各项结果大体一致,证明关于最高收入居民人均收入的推算是基本可信,甚至还可能偏于保守。

4万亿元进了谁的腰包

    灰色收入到底有多少,人们固然很关心,但人们更加在意的是灰色收入到底都进入了谁的腰包。

    按照权威理解,灰色收入有5个主要来源,分别是:公共资金的漏失、金融腐败、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还有垄断行业收入。我们不难发现的是,灰色收入均与公共权力的滥用有关,也就是说,灰色收入的获取者,一定是与公共权力的行使有着某种关联,或者能够左右公共权力向哪方倾斜的既得利益者。谁才有机会滥用公共权力?当然是公共权力的掌控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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