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比亚,“二奶”、“小三”都合法

时间:2011-12-28 00:44来源:《华夏地理杂志》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一夫多妻”有“渊源”

卡扎菲被秘密地埋葬了,卡扎菲时代也随着这个葬礼被一起埋葬。

  10月23日,利比亚过渡政府“全国过渡委员会”在班加西举行庆典,正式宣布利比亚全国解放。“过渡委”多名官员在会上发表讲话,欢呼利比亚进入一个新阶段。“过渡委”主席穆斯塔法·阿卜杜勒·贾利勒说:“作为一个伊斯兰国家,我们将伊斯兰教义作为立法的源头,因此,任何与伊斯兰教规相矛盾的法律在法律上都将是无效的。”他尤其举例说,“以离婚的法律为例,这个法律是违背伊斯兰教规的,所以它将是被禁止的。”

  也就是说,在卡扎菲统治下,“一夫多妻制”是被禁止的,但在如今全新的利比亚,“一夫多妻制”又将合法化。

  1 现状  西亚和非洲不少国家仍然多妻

  在文化人类学中,“一夫多妻制”是一种一个男人同时有多于一位妻子的婚姻习俗。

  当利比亚宣布将恢复“一夫多妻制”,并因此引起全世界哗然时,你知道还有多少国家一直都在实行一夫多妻制吗?

  就目前资料来看,明确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仍然有:塞内加尔、乌干达、斯威士兰、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也门、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摩洛哥、索马里、喀麦隆等。

  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在西亚和非洲。这些国家主要信仰都是伊斯兰教。

  在伊斯兰教国家,“一夫多妻制”一直被认为是“古老传统”而得以保留。比如2000年塞内加尔总统瓦德在通过新宪法之前,虽然提出过许多有关妇女解放的条款,却拒绝取消“一夫多妻制”。

  在祖鲁人为数众多的南非德班,尽管大多数祖鲁人已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但他们依然保持“一夫多妻制”。南非现任总统祖马就是祖鲁人,尽管外界对他颇多争议,但他拥有多个老婆仍是事实,并还在继续物色新妻子。

  “一夫多妻”在非洲酋长国也是普遍现象。叶布阿酋长87岁时已有12个妻子,其中最大的70岁,最小的只有18岁,与他的孙女同岁。他共有65个儿女,死亡的孩子还未包括在内。

  在一些法律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也同样存在“一夫多妻”现象。比如印度、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乃至中国的香港、澳门,甚至是美国。

  美国有个摩门教的教徒,不仅可以“一夫多妻”,甚至可以“一妻多夫”。现在该教分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虽然已于1890年正式宣布结束多妻制度,并从1904年开始,将实行多妻制度的会友开除教籍,或禁止他们加入教会,但教会的标准经文中,关于多妻制度的《教义和圣约》第132章仍然保留着。该教另一分支“基本教义派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则至今仍维持多妻制度,会员主要分布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的科罗拉多市和犹他州的希尔戴尔边界地带。

  在中国,也还存在“一夫多妻”家庭。虽然1950年实行的《婚姻法》规定:一夫多妻不合法;1997年又修订了《刑法》,规定了重婚罪;但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此《婚姻法》实行之前成立的旧式多妻家庭,一夫多妻仍可共同生活。

  中国香港、澳门之前一直沿用《大清律例》订立的妾侍规定,直到1971年颁布的《婚姻法》才杜绝香港男性纳妾及休妻,但在1971年前,在《大清律例》允许下所纳妾侍若仍然在世,她们与她们的子女以及后代,仍然享有承继权(但承继权分摊比例少于妻子)。最著名的例子,便是澳门赌王何鸿燊。他原有一妻一妾,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又公开了二位姨太太,按照当地规定,只要前两位妻子不去起诉,法院就不会管他的“家务事”。

  2008年的一次对簿公堂时,香港大法官邓国桢甚至公开表示:“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上,男人可以包二奶,可以有情人、情妇,也可以与她们生儿育女,这些都是合法的,无需法例监管。”由于香港法例不认定任何事实婚姻,妻子掌握丈夫包二奶证据的唯一作用只是可以申请离婚,所以除非害怕离婚,否则男人“包二奶”可说无需任何忌惮。

  2 后果

  妻妾成群,

  但女子并无地位

  “一夫多妻”有着父权制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一夫多妻制”还带上明显的阶级特征。这种情况下,“一夫多妻制”的当事人到底是否“幸福”,可谓冷暖自知。

  英国《独立报》曾报道过印度农民如何对待他们的妻子们:他们常常因生计受到威胁,卖妻现象相当频繁。这些农民通常按妻子姿色,以4000至1.2万卢比(100印度卢比约合14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将妻子“贱卖”给放债人。买卖双方只需签订“婚姻契约”,签字画押后即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个契约还规定:一旦丈夫厌烦了他的妻子,就可以将妻子转卖给另一个男人。

  在中国,一个能干的皇帝,其中的一条标准就是妃嫔众多,才能皇族兴旺。据《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康熙皇帝的后宫,妃嫔、贵人等有姓氏可查者共32人,所生皇子共35人,皇女共20人。但中国历史上,帝王驾崩要妃嫔殉葬的陋俗向来盛行,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便在其次子秦王朱樉死后,命其子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死后,他的孙子也遵遗诏、依古制,将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全部殉葬先王。

  这种轻视女子生存权的做法并非中国独有。在国外,古时候一位曾娶妃嫔高达4000余个的贝宁阿波美王国的一个酋长,临终前也是挑选了41个年轻漂亮的妃嫔,勒令她们饮毒酒自尽,为自己陪葬。

  这种“一夫多妻制”下,女子地位全靠丈夫宠幸,因此“争风吃醋”已是寻常事。女子也容易沦为“生子机器”。比如马赛男人的妻子可以选择与其他年龄相似的已婚男子过夜,遇到这种情况,她的丈夫甚至会主动避让,目的只有一个,即他的妻子与外来男人生的孩子也要归这丈夫所有。

  为达到生孩子的目的,很多地方的一夫多妻制并没有明确伦理论,儿子甚至可以娶父亲的妻子为妻。

  中国古代胡人风俗中,便有父亲死后,其子娶母为妻的习俗,也有一家男人合用一妻的典故。昭君出塞的故事中,就有说王昭君死了丈夫后,是因为不愿嫁给自己的两个儿子而自杀身亡。

  3 渊源

  多妻原因包括:信仰、繁衍、财富……

  穆罕默德在《古兰经》中这样启示人们:“一夫多妻原则,是为了繁衍种族。”作为伊斯兰教的教义、唯一的根本经典,《古兰经》允许一个男人拥有4个正妻。至于男人“右手拥有的东西”(指作为战利品的女奴,或是教徒的寡妇),可以为数几人则毫不限制。但又有强制规定:赠予4位正妻的财产必须均等,而且丈夫也必须平等对待她们,不能冷落其中任何一个人。

  《古兰经》中还提到,女性不孕、不贞、年老,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如果离婚,赠予妻子的财产都要由丈夫收回,此妻遂被逐出家门;如果是以“性格不合”等理由诉请离婚的妻子,只要还给丈夫一半的赠予财产,便可带着当初的陪嫁妆奁离开夫家;假设是妻子主动请求离婚,就得主动放弃接受遗产的权利;丈夫的遗产,合法正妻可得2/3,嫡长子可得1/3,这种继承法至今仍无多大差异。此外,正妻之外的婚姻被视为“重婚”,近亲相奸也被严禁,可见当时女性的地位和人权已有相当的评价。

  一个男人离婚的次数也有限制,以三次为限。如果财力许可,还允许“一时婚”存在。“一时婚”就是“在一定的时期间同居,而且对同居人履行经济上的保障”。但这种“一时婚”和“一夫多妻”制一样,几乎可说是富裕阶级的特权,也是一种买卖婚姻。

  这便是目前全世界信奉伊斯兰教国家仍普遍维持着“一夫多妻制”的历史渊源。

  在现代社会,公然维持“一夫多妻制”的伊斯兰教国家,主要目的仍在于繁衍子孙,奠定权力基础。

  非洲尼日利亚的犹罗巴族人至今仍信奉“妻子是财富的象征”。在那里,地产、房屋都不值钱,更没有什么银行可供人储蓄存款,最实在的财富便是妻子。他们认为,妻子越多,表明地位越崇高、越有声望。当地曾经有一位名叫阿莱布卡的酋长,拥有妻子多达400个。几乎每一位新娘都是花大价钱购买回来的,最低价也在700美元上下,购买新娘的钱,须由新郎交给新娘的家属,新娘自己也可分得一部分。当地的女人们都很热衷嫁给拥有多妻的男人,她们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

  中国的“一夫多妻”现象也主要为了追求“多子多福”。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有很多明文规定必须“一夫一妻”,实际却衍变成“一夫一妻多妾制”。但中国古代妻与妾一直有着严格等级区别。大多数朝代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妻的家族是丈夫的亲族,如发生诛九族等情况时,会相互受到牵连。而妾的家族与丈夫的家族基本无关。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著区别,前者称“嫡出”,后者称“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职位财产的资格。

  4 变革

  未来走向:

  坚决反对,但仍将存在

  随着时代的变换,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男女平等理念越发深入人心,关于“一夫多妻制”理所当然引发过诸多争议,也有所变革。

  中国在“五四”青年运动期间,已有一些进步分子主动坚持“一夫一妻”,反对“一夫多妻”;1930年公布的《民法》便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宣称对于纳妾行为不再容忍,纳妾者按法律将受到制裁。只是民国初期,民间纳妾仍然盛行,政府只能做到要求高级官员不纳妾。

  到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不仅明确规定“一夫一妻”,还有针对性地补充了禁止条款,如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确保妇女权利及其子女利益。

  如今,马来西亚也成为首个废除一夫多妻制的伊斯兰教国家,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便禁止已有妻子的男人再婚,只是对于已有4位妻子的男人,他们的夫妻关系仍不受新法例影响。

  但作为一种民族、宗教传统,一夫多妻婚姻在可预见的未来里必将一直存在。

  “一夫多妻”制的维护者甚至认为,正是因为可以娶4位妻子,阿拉伯男人的世界才几乎不存在性压抑、性饥渴,性犯罪的发生率才会远远低于西方和东方人。而性犯罪少,艾滋病的发病率也会低,这也是好处之一。

  趣事

  中国辜鸿铭的“茶壶论”

  中国近代名人辜鸿铭,虽然留过洋,仍主张男人纳妾。他认为男人娶小老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甚至这样形容:“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肯定要配几个茶杯。”美国一位妇女运动分子特地跑到上海跟辜鸿铭争论这个问题,辜鸿铭最后问她:“亲爱的女士,请问你们家的马车有几个轮子?”对方答:“有四个。”又问:“用一个打气筒灌气,还是用四个打气筒灌气?”答:“当然是用一个。”辜曰:“娶小老婆就是这个道理!”

  南非总统的坚持

  2011年5月,南非总统祖马被传又要娶妻。这位祖鲁人曾在电视采访中为自己辩护:“许多政治人物私下有情妇和私生子女,却对外界隐瞒……我更喜欢公开,我比那些在外面左拥右抱的西方政客,更加愿意承担责任。我爱我的妻子们。”

  越南人对老婆的称谓

  越南人由于长年战乱导致男人数量减少,女人无依无靠,于是也出现“一夫多妻”现象。他们更喜欢用粮食来表示老婆在家中的地位。比如:他们把大老婆称为“大米饭”,二老婆称为“二米饭”,三老婆是“米粉”,四老婆是“面条”,五老婆是“方便面”。其寓意也颇为贴切:“大米饭”作为主食,人人不可或缺;“二米饭”虽然有变化,但终归还算主食;“米粉”则是点心,是主食的补充;“面条”是很饿时拿来充饥的;“方便面”却是很随意的东西,想吃就吃,不想吃就放一边。

  印度男娶39妻生94子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印度东北部米佐拉姆邦的一个村庄里,67岁的印度男子齐奥纳共有39位妻子、94名儿女、14名儿媳妇和33个孙子孙女。他最年长的妻子扎琪安吉已69岁,掌管着其余38位妻子的日常生活,安排她们从事洗衣、做饭等家务。家里有自己的学校、操场、木工房、养猪场和养鸡场,还有一个能供应全家人的大菜园———这个超级大家庭每餐可吃掉30只鸡、60公斤马铃薯、100公斤的米,就连煮饭的火也得燃烧一整天。

  锡安纳是世袭的查那(Chana)教派教主,该教允许一夫多妻制,而他是这个教派的首领。锡安纳称,“照顾她们是很艰巨的任务”。

  巴基斯坦男子连娶两老婆

  巴基斯坦允许一夫多妻制。2010年10月17日,一名叫海德里的男子在24小时内,连娶两个老婆,引起媒体争相报道。

  海德里与胡梅拉·卡辛姆从小就有婚约,但他不想娶她,想要娶他爱上的女孩鲁玛拉·阿斯兰。为了照顾到家里定下的婚约,海德里决定,先迎娶卡辛姆,第二日再娶阿斯兰。海德里说:“当我提议娶两个人,两个女孩都同意。”两个女人认为这个折中办法不错,她们愿意成为好姊妹和好朋友。

  马来西亚男子4妻17子

  2010年2月,马来西亚的阿夏立的大家庭已有4个妻子和17名年龄介于7岁至21岁之间的孩子。43岁的一家之主阿夏立往返于妻子们分开的住处,每晚轮流替换,周末则是家庭共聚的时光。这个家庭的所有人相信,一夫多妻是治愈通奸与色情等社会弊病的良方。他们还加入“伊克万一夫多妻俱乐部”,而这个组织以提升“一夫多妻”婚姻的名声为宗旨。

  土耳其男子娶5妻喊“命苦”

  娶有5个妻子、生了55个孩子和80个孙子的土耳其男子阿斯兰,64岁时曾表示,如果让他再年轻一次,他做梦都想将5个妻子换成一个。最令阿斯兰头疼的地方是妻子之间总是相互嫉妒,经常互相找碴闹事,搞得他常常要客串“外交官”。由于他有55个孩子和80个孙子,阿斯兰压根就记不清自己所有儿孙的名字,有时甚至连儿子对面相逢也不认识。

  当地时间2010年9月17日,南非一年一度的“芦苇节”上,参加狂欢的少女裸露上身接受“处女测试”。南非总统祖马是“芦苇节”的座上宾,他是祖鲁文化的坚定支持者。有说这个节日也是总统选妃的日子(摄影/PABALLO THEKISO/东方IC)

  88岁的乔杰索普是摩门教的一名长者。他在美国犹他州希尔达勒,努力建设自己的天国家族,娶了5个妻子,育有46个子女和239个孙辈。
据《华夏地理杂志》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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