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有故人心上过

时间:2012-02-06 11:11来源:未知 作者:不良生 点击: 载入中...
一。
  
  后来我想,如果毕业礼那天晚上,Emma在天台上遇到的不是Dexter,故事会不会不一样?
  
  但这样假设性的问句从来不需要下联,就像「如果」永远都是这个世上最具自慰象征的词儿一样。如果没有遇到茶花女,小仲马不会成为小仲马。如果没有遇到钟子期,俞伯牙不会谱出高山流水的乐音。如果没有遇到林月珍,也许孟克柔也会爱上张士豪。也许,我还是会遇到他。一个老朋友。除此之外,好像也找不出其他一个称谓可以合衬。
  
  而我们已经有多久未见了,两年,三年?还是更久?我也都不再记得。有时想要坐下来,追忆一点掌故,都觉得头绪纷繁,枝脉错乱,像生长茂盛的树叶,骨骼经络的组织庞大细密得如同手心的指纹。明明在一起读书不过三四年光景,怎么会这么多往事?
  
  是怎样走得亲近,像另一面镜子,在对方身上映照自我,找到同类的归属感,又知晓对方底纹的暗色,一针见血地精准指出其斑驳不堪,敲其清醒,继续前行上路,像老友鬼鬼;又是怎样一旦镜破,却再也难圆,是为旧友故人难白头。先后离开南京后,却在此后的任何一个时刻回想起来,都让我怅然若失。
  
  二。
  
  总归是你的影响,我才听一些歌手,看一些影碟,读一些作者。比如,你在几年之后不再那么热爱的五月天现在成了我听的一个习惯。要知道,在此之前,对,认识你之前,高中时代,我最喜欢的华语乐坛组合是叫——羽泉!是你与五月天把我塑造成了一副大龄文艺女青年范儿。又或者是关于自身情感的取向与确定,亦是你的不自觉使然。
  
  2005年开始念大一的那个夏天,军训的时候在同一支队伍,混了熟脸,开始留意,但不在一个班也不在一个宿舍,以我凉薄的性格自然熟稔不起来。后来转了专业与之同班,大抵你不再记得,某个晚自习,我惯常坐最后一桌,你第一次坐到我身边搭讪。当两只耳塞分享同一只mp3里的存歌,我心里有一千只蚂蚁开始站成一排大声歌唱。
  
  后来渐渐熟络,但总不是最最亲近,从来我都是交际白痴综合症,遇到合拍的也不例外。大抵总是承蒙你主动,才有互动。开始期待每一次与你对话,期待you're around at every moment,也开始患得患失,是,即使是好朋友,也会患得患失,曾写满那时的一本劣质日记本。
  
  若非是你,我不会清醒地知道who I am,what I want以及the way we are,从而能够勇敢一点正视、定位与接受自我所身处的夜。你在2007年12月22日下午的一篇博客日志里问我,你,是不是。我却引用「美少年之恋」里的对白说:如果你是,我就是。属于少年时代孜孜有趣的矫情却真挚的把戏。
  
  又有某夜曾并肩坐在六楼楼道的阶梯上彻夜聊天,互诉自己的初吻、初潮与初夜,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的感觉,反是因拥有知音与同伴而产生小小的兴奋,聊到凌晨都饿了,你屁颠颠跑回宿舍拿回一盒绿豆糕,继续陪伴我们消磨剩下的夜的时光。
  
  那时的我们都对未来充满各种不切实际的未卜设想,工作,生活,前途,等等,同样也对感情,各自的感情,充满了美好幻想。你是双鱼,你爱着另一只双鱼,我是天蝎,我爱着另一尾天蝎。偶尔交流一点玉女心经或者御女心经或者欲女心经之类的玩意儿,互相讥笑或解剖一番,总是寄望对方有好的归属的,无论感情,抑或工作,还是人生最后开出的朗致图景。
  
  人生中总有一两刻很嫩的时刻,事后想来还会充满了各种不好意思。某次接过你指间递来的抽过的烟,最有情调的做法,应该是妖娆地深抽一口,再递回给你。我硬是翻着单纯无辜的大眼睛默默把整支烟都抽完了。还有某次你在课间用手掌作刀剑状刺向我胸口,连陈汉典都知道应该立马配戏扮成被插后流血捂胸呻吟状,我愣是杵在那儿跟没事人儿似的,真是ging成一朵奇葩。
  
  大四那年冬天,我语气随意但其实很认真地问你,有没有想过毕业后去哪儿工作?你大抵说的是南京。当下我也更加笃定留在南京工作,这当然是自己一贯的主观意愿,但你的回答也是强心剂,至少我想,毕业之后,好朋友也是可以在一起的。
  
  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就开始没有住校,在三流报社实习,开始一段短命的感情,以为自己成了Ugly Betty里美丽变身后的Betty,即将收获崭新光明的工作与爱情,后果不过证明又一次全盘皆输,溃不成军,到头来还是恨不得扮哭鼻子妆,一头扎入你怀中诉苦。而你也一贯地讥落一番,瞧,这是你的风格。我大可以抛你几十枚白眼,然后继续慰藉地想,还好你也在南京啊,公主落难时还可以避风,可以组成歌搭子去飙歌。
  
  三。
  
  对,说到唱K。好多次我们组成双行侠去KTV,南京新街口,湖南路,江宁竹山路,好多处,你是我的最佳歌友。合唱得最多次数的歌当然不是Eason的「好久不见」,也不是哥哥的「当爱已成往事」,是「广岛之恋」。每次都是你抢张洪量,我唱莫文蔚,好似也磨砺出了默契,我都自high自觉得你我配合得好动听。其实每次我都有在心里默数这是我们第几次对唱这一首「广岛之恋」。第八次、第九次之后,那时你离开南京已经好久,直到有一天清晨,当我在这座孤城独自醒来,坐起身看着窗外南京空旷而淡白的天空,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一直记得的那个数字,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忘记。
  
  而现在你大抵早已不再唱这些陈年旧歌,你开始唱更快乐的Gaga还是艾薇儿?又或者,早已有了新的歌搭子,如今对唱得竟比我更加有默契有爱意有够动听?无妨,反正后来我也早已改唱蔡琴与张学友,是不是比从前更老派了。
  
  又有某次一起去唱通宵,出来后走在夜色的街道,在小摊吃完一份油腻的炒饭,轧马路。深夜的风并不凉,有街景与路灯,倒映出斑驳的人影与脚步声。现在觉得那时天空浮过深黑色的烟云,聚拢,又吹散,多像他们,你们,我们曾停泊的四年。
  
  我像个老派的穿越过来的家伙,大学四年没去过南京著名的1912,亦是跟着你去红吧。那晚的节目再火辣我都觉得无趣,只是因你在我身边,一切都是好的。后来你要与别的友邻继续转战别的玩处,我很扫兴致地提出我先回去了。哦,天,我都嗅到了我身上的醋劲儿。后来在我租来的狭小的单人间里等你到半夜回来,挤在一起睡了半夜。其实我一夜无眠,一直没有睡着。那一千只蚂蚁又爬了出来,心里又紧张又寂寞又美好。
  
  而我现在这样恣意地回忆这些故旧,真是很占下风的事情。你在南京这座弃城亦有过几段难以忘怀的感情,于你,其意义都比你我的友情要荡气回肠得多,也铭心刻骨得多,我知道。而往事在不同的情境下追述,总有些被粉饰,有些被浓墨,有些被淡漠。
  
  四。
  
  毕业后工作并不好找,2008年至2009年,我们这一批高校毕业生刚好幸运地赶上全球金融危机,公司、企业要么裁员减招,要么工资低少得离谱。我去过一次上海,你回过一次福州,我回南京来,你也已经作好奔赴上海的打算。彼时你我尚不能参透,这一盘早该自有离合的棋局。
  
  嗨,还记不记得在送你走时,我在地铁出站口跟你索要的拥抱?那真是我做过的最矫情最做作的事儿了吧,于是你好似轻声笑骂着,做不情愿之势,又张开双臂迎上来。其实我有一点悲伤。我知道这场拥抱过后,与你虽不是死别,定将从此是生离。
  
  拥抱的那一刻,其实我还在入戏,以为是Happy Together里的小张。而你是黎耀辉,你终究是要去找何宝荣的。看,我在追述往事的时候,多么煽情,多么矫揉造作。
  
  于是我们终究天各一方,至今早已断了音信。你留在南京的最后那个夏天是2009年,在下着小雨的KTV里我们点了一大堆五月天来唱,然后出来后,在烟雾弥漫的夜色中告别。的士急驰而去,喷出一串浑浊的尾气,氤氲了地面,甩下你我,南辕北辙。
  
  后来自然可以在网路上、在MSN上、在短信电话里互相问候,但我始终觉得,当抬起头,看到的不再是同一片月色。不是寂寞,是孤独,被孤零零丢在南京废墟的孤独。麻痹,那种感觉真不好受。你离开之后的那个冬天,我也离开了南京。2010年春天,我回到了自己的小城,带着千疮百孔。而你想必也在上海历经困难后,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夹着公文包赶公车,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从容蹲下身来,擦掉皮鞋上最后一点尘埃。你的梦想终于照见现实。
  
  五。
  
  这两年我逐渐泅困于生活的堆累,像「一天」里不再写诗歌的Emma。了解哪种洗衣粉最价廉物美,记得哪家的超市在打折哪里的物价在下降,关心粮食和蔬菜,却再是没有好好坐下来安静地写出一点东西,活得像市井烟火。是所谓,千帆过尽后,年岁不复,心境亦不复。旧爱与旧憎越来越少,新欢与新恨无心再添。像一只埋头假寐的冬眠的黑猫,再不问世事。再没有那些年,像打了鸡血似的,热衷于频繁地更新博客日志,每次总希望,每一篇你都是第一个读者。
  
  对,第一个读者。偶尔想起来还是会面容泛起微笑,大学里的许多个夜晚,在隔了一个楼道的宿舍楼里,各自在豆瓣写了影评或乐评,每每都要对方第一时间赶紧上线去抢沙发,并对这个眉来眼去式的游戏乐此不疲。往往还要在文首或文尾矫情而郑重其事地加上一句:“谨以此文,献给我最亲爱的——”然后,当然是对方的豆瓣ID名。
  
  而不再更新日志与评论,于我,总有一条因由是,不再有你共鸣,也就不再有热血与心力去谋篇、去布局;于你,大抵是望见更柳暗花明的别处风景,乐于追求更火树银花的繁盛生活,昔时昔日写两篇小文章、抢沙发、写评论的把戏便也变得幼稚不齿了。
  
  各自生活过的这些年,愈发觉得尘世的艰辛,而我亦有肩负与担当,只得暂时搁浅梦想,有所转身与舍弃,活得清寡而疲累。或许过于需索来自友情的慰藉,不再接受你嬉笑怒骂的刻薄风格。明明懂得你在微博上的语调不是恶意,却还是意气用事把你拉黑,解除了好友关系。看,够幼稚了吧,你亦同样幼稚地解除了我们的豆瓣关注。真是两个好笑的玩过家家的孩子。当时我没有解释,是我的性格,之后你也没有追问,是你的性格。竟像一部无厘头的粤语残片。
  
  好似小说「一天」里,在伦敦某家餐厅外的街道上,Emma决定不再做Dexter最好的朋友。她回头,走上前,泛着泪光与Dexter深深相拥。她说,I love you,Dexter,So much. I just don't like you anymore. 然后她转身就走,抽泣着,踉跄着,奔跑着,离去。
  
  现在想来,这就是人类所谓「断交」、「决裂」、「分手」的无从言诉的缘由吧。
  
  六。
  
  也曾天真地想过重逢时刻会怎样,想好了一千种与你重逢时的开场白,句句都足以让自己感动,但句句都可以换作缄默于风中。从来我就不够有底气,对这段友情亦是如此。它在你生命里占了多少分量,若也许只是烟尘只是云,我便又独自故作贻笑大方。
  
  只是我会记得它,记得某年春节你在外面一边喝酒一边打电话给我拜年,记得北京奥运会那年夏天,每天短信讨论各自又爱上了某某男运动员,记得在我工作人际上遇到瓶颈时,你送我的十二字箴言「了解喜好,掌握话题,长得好看」,记得在自习室的贴上大张白纸的课桌上用水笔写满苏打绿的歌词,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记得毕业散伙饭上你满场飞奔找人舌吻,记得你说我作为见证人,要记住你告诉过我的所有感情史性爱史,日后好给你立传传颂,而我伤感地想,只能写到你我南京一别了。这一章之后,此后的故事,都不曾再有我具名参演。
  
  同学少年都不见。分别一年后,多想再重逢时画面有多美,会否似是故人来,越泪流才越凄美。又渐渐成为寓言故事里那个被关在大海深处玻璃瓶子里的魔鬼,愈期待,愈不再期待。要隔多久再复相见才美?十年不解恨,二十年都不够,三十年才回肠荡气铭心刻骨才叫传奇。可是,哪怕三年五年七年,我都觉得恍如隔世太漫长。
  
  彼时也许,我的形容发肤俱苍老,褶皱,蹒跚,佝偻,满面失去光泽,觉得时光可憎。而你还是仿若晨光的模样。就像大一某个下午的学校图书馆,在北二楼中间的小说阅览室,那时候你理短发、穿白T,坐到长桌的我的对面,拉出木椅,倚在靠背,翻开从书架上拿下的白色封面的小说。你就坐在对面,亲近得可以听得到呼吸,即使其实要绕一个大圈圈才能走到对方的座位。
  
  那时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姓,我也一样,但我已早先知道你在哪个班,在哪间宿舍。这么说来,这段友情,我亦是暗涌得比你多的。那天窗外有并不浓烈的阳光,光线染进来,阅览室里一片明亮。少年与少年就这样安静地坐一下午,一直坐到光阴深处的地老天荒。
  
  尔后各自长出多年以后我们的侧脸,瘦削,刚毅,饱经沧桑,不再相信永远。如烟。
  
  七。
  
  最好的爱里面总是掺杂一点点恨的。友情也是。后来我说,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骄傲。所以无论如何,我总不会主动去言和。又可归咎于天蝎的凉薄本质。星座总是很好的托词。
  
  只是很寻常地看完「一天」的影片,又读完小说原著,望见Dexter和Emma,两个身世、背景、性格都大相径庭的人在成长过程中相互吸引又各自挣扎,才在很久未再有更新的豆瓣写这篇东西。在敲出第一行的时候已然心生悔意。只怕这些轻浅无用的回忆与情节,于你看来却是笑话。以为厚重,实则轻薄。转念又释然,我自倾杯,君且随意。
  
  或者在更多年后,待葡萄成熟透,相邀再次渴酒。像一对老友,醒觉来年最爱的,依旧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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