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闹洞房,古来有之。文雅些的是让新郎新娘唱歌、作诗。起劲点的一个劲地劝酒,把新人灌醉。再过分点的还可以听房,待新郎新娘就寝后,大家躲在外面偷听。如果听到有意思的地方,大家一起哈哈大笑,还可以搭腔,跟新房内的人对话。新婚之夜大家找找乐子。但是闹洞房闹出人命,这可是非常雷人且悲剧了。
唐代闹洞房的风气非常浓厚,以整人为乐。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律有甲娶,乙丙共戏甲。旁有柜,比之为狱,举置柜中,复之。甲因气绝,论当鬼薪。”
唐朝人闹洞房就是这么雷人。新郎甲结婚,好朋友乙和丙一块来闹洞房,旁边有一口柜子,他们开玩笑地把甲塞到柜子中,合上柜盖。然后任凭甲在柜中叫喊,就是不开,只顾在外面调笑嬉弄,折磨可怜的新郎。等到闹够了,打开柜盖时,新郎已经被闷死了。一桩大喜事顿时成了悲剧,好朋友也因此被判了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