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莱娜·佩勒蒂耶著名的男装照。
1799年11月17日,“雾月政变”之后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长签署一项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须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许可。所谓“男性衣服”,就是我们今天随处可见的裤子。时至2013年1月31日,在该法运行200多年之后,法国终于正式废除这条在现代社会形同虚设的法令。巴黎女性穿裤子合法了。
在19世纪的巴黎,想要在警察局申请到穿裤子的许可证,不仅要有医学证明,还需要有市长或者派出所的证明。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长裤和套裤是男性特有的服装,尤其在法国上流社会中,女性穿裤子更被视作惊世骇俗之举。19世纪卫生运动之后,法国人发明了女性穿着的套裤和短裤,在此之前,法国女子的罗裙内没有任何衣着。那么奇怪的女性穿裤子禁令是如何来的呢?
在17、18世纪的法国,男性已有裤装。长及膝盖的套裤是当时贵族等社会上层的着装,套裤之下是长筒袜子。套裤算不上裤子,衣衫褴褛的平民穿不起这样的服饰。不过不论男性穿着什么样的裤装,社会风俗都不允许女性穿裤子。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无套裤”是贵族对平民的讥刺。但大革命期间,“无套裤”却成为革命党中极端民主派的光荣代称。典型的无套裤党人头戴红色的圆锥形自由帽,穿着衬衫,身着长裤,脚上一双厚木屐。在无套裤党人中,还出现了一些穿裤子的女性。裤子、女性、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对于女无套裤党人,有人称之为一群散发着血腥气味的歹徒和凶手,有人则赞赏她们是群众中最能够代表人民的、有良知和勇敢的人。事实上,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重大事件,她们带领其他妇女,多次参与其中。比如1789年10月5日下午,以妇女为主的约6000人的队伍,拥入凡尔赛的制宪议会会场,占满旁听席。当天晚上至次日清晨,她们又参与了与国王禁卫军的流血冲突。在1793年,还出现了一个著名的妇女俱乐部——革命共和派女公民俱乐部,主要由街头巷尾的普通妇女代表组成。她们表现得特别活跃,后来这个俱乐部还被称为西方第一个妇女政治组织。
大革命中,妇女们亲身参与,也强烈要求“平等”,但1789年通过的著名的《人权宣言》,虽强调“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歧视女性的观念依然盛行。当时的法国议会明确否认妇女的选举权。在绝大部分议员看来,女性天生是弱者,缺乏主见,感情用事,“本身是一种财产”。而革命期间,虽然法国男性不反对女性参加革命,但基本上不支持女性穿裤子,为此还出现过禁止女性穿长裤的规定。对于女无套裤党人和其他女权主义者,一些激进的派别如雅各宾派曾经忍受不住,在议会内外多次激烈争吵。
1799年拿破仑联合其他势力发动“雾月政变”后,直接对这种女权主义采取打压政策。政变之后第8天,巴黎警察局长签署了女性禁穿裤子的法令。不过,虽然受到法令约束,仍然有不少法国先锋女性尝试穿起裤子,公开出席活动。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女性文学和女权主义文学先驱乔治·桑就是代表人物,这名以胆大著称的女作家按规定拿到“裤装许可”后,热衷于乔装成男性出入各种场合,尤其是一些禁止女性参加的集会。马德莱娜·佩勒蒂耶作为第一个女性精神科医生,在女性着男装的历史上脱颖而出。她最著名的照片是一个身着男士西装、头戴男士礼帽、手中握着一根男士手杖的形象。研究女性的历史学家克里斯蒂娜·巴德曾出版《长裤的政治史》,她认为:最早穿裤子的女性主要是工人、农民,也有不少探险者、旅行者、作家、艺术家、革命家等,她们并不遵守当时的法规,或直接无视其存在。
在1892年和1909年,法国下发了两个警长通知,允许女性在骑自行车和骑马时穿裤子。随之,出现了一种灯笼裤,裤子很宽大,在膝盖处收紧。即便如此,这种灯笼裤也曾让保守人士勃然大怒。实际上,第一次世界大战让女性在穿着问题上获得突破。战争爆发后,适应战时环境需要的服装成为第一选择,女性的裙子长度变短,露出双脚,缩短至小腿,随着更多女性进入到战争与生产一线,不可避免地穿起工作服,有的还穿起长裤和长筒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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