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姐弟恋”自古有之存在社会认可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汉代平阳公主和卫青,三国曹植和文昭皇后、曹丕和文昭皇后,东晋王献之和郗道茂都是“姐弟恋”的先例。故到了明朝,“姐弟恋”现象并非是新鲜事物。何况在万贞儿心底里是能够接受“姐弟恋”的,因为她是山东人,当地比较流行和看好“姐弟恋”这种婚恋模式。笔者的老辈亲属中,就有不少人是“姐弟恋”婚姻,且都挺幸福的。其实说起来,即便是今天,“姐弟恋”依旧在许多领域的某些人群中被推崇被热衷,可见其存在具有一定社会基础。
有人评论说,明宪宗只怕是历史上几个难得的专情皇帝之一。可怜的宪宗把他的一片真情献给了这个大他17岁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把这片真情当作她向上攀爬权势,追求荣华富贵的一个梯子,还差点玩得宪宗没有子孙后代。笔者对此深有同感,很是支持。毕竟,万贵妃后来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些疯狂有些杯具。
我赞同这样的观点:在爱情面前,是没有成熟与幼稚,是不分年龄大小的。世界上惟有爱情和咳嗽是无法掩饰的,“姐弟恋”同样神圣,尽管不符合常规,也违背常理,但因它是无法掩饰的自然和刻骨的爱,所以,它同样是美的。只是这样的美,不应掺杂感情之外的东西,不应被名利迷惑而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