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曾亲点宋庆龄闺蜜为其辩护

时间:2014-08-25 10:28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王天怡 点击: 载入中...

    在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姚晨饰演了一位专打离婚案的女律师,法庭上的她巧舌如簧,几次打败业界前辈,是极具潜力的新星。生活中的她敢爱敢恨,是女汉子也是萌妹子,虽然为别人理清了情感纠葛,自己却未能免于为爱情所困。律师这一行,男多女少,在中国历史上女律师更是凤毛麟角,然而她们用自己的才华与智慧留下了一记记漂亮的惊堂木。


 

 

史良:巧设局营救政治犯 年事高拒接江青案

 


    1949年后的宋庆龄苦闷时常与一个人通秘信,说说心里话,也聊聊家常,比如家里的猫长了虱子怎么办,这个通信对象就是新中国第一位司法部部长史良。两个女人既是闺蜜也是战友,在与国民党的斗争与抗日救亡运动中,史良经常免费为进步人士打官司,其中很多都是受宋庆龄之托。营救政治犯不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除了深谙法律,史良更善于运用机智手段与敌人作巧妙周旋。


    1933年夏天,左翼作家任白戈(中共党员)因有人告密,被国民党警察局在中国统辖的地界上逮捕。被捕时,国民党警察在他家中搜查出一些日文马列主义着作。当时,国民党警察局只将他作为可疑的共产分子拘押在监狱。“左联”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通过作家沙汀请史良设法营救,史良爽直地答应担任辩护律师,并迅速想对策进行营救。她知道凡在中国地界内被捕的人,国民党特务往往可以不经司法程序进行秘密处理。史良最担心任白戈落入特务手里,律师既无法前去会见,更谈不上为他辩护,甚至连关押的地点都无从得知。面对这种危急情况,史良决定出奇制胜,她先找法院里的熟人,查到任白戈关押的地点,后又托在法租界工部局当翻译的陆殿栋(史良的男友)去警察局找关系疏通。此时,国民党警方因没有掌握可靠证据,一时无法确定任白戈的政治身份,史良便以此为契机,让陆殿栋冒充任白戈的表兄,向警察提出交保释放的要求。警察局见工部局来人作保,便卖个面子将任白戈放了出去。就这样,一向残害革命者的国民党鹰犬们被史良玩了一把,他们没有想到在幕后策划的史良竟然绕过法律程序,采取直接营救的方式把一个重要的中共地下党员带走了。


    然而营救工作也不总是无往不胜的。1933年5月初的一个清晨,一名素昧平生的年轻人突然造访史良,交给她一封信,信中说一个名叫施义的人因冤枉被捕入狱,关押在法租界巡捕房,受宋庆龄推荐,请史良律师速来法租界巡捕房见面,并说此人担负着重要工作,请她设法营救。当时史良并不知道施义就是中共早期领导人、现代工人运动的开创者邓中夏。邓中夏虽不幸在法租界被捕,受电刑拷打,但坚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接手这个案子后,史良找到了自己的老师董康,他们认为此案关键在于断不能让施义被转移到南京去,否则他的性命绝无保障。经交涉,成功争取到了在法租界审理的权利。施义一案开庭审理那天,史良据理力争,法庭只判了他52天徒刑并可以交保释放。眼看营救即将成功,不料情况发生了急剧变化,一同被捕的另一人经受不住严刑拷打,最终叛变,向敌人供出施义即是邓中夏,并和盘托出邓中夏的居住地址和他在党中央担任过的重要职务。国民党当局欣喜若狂,火速呈报给坐镇南京的蒋介石,蒋介石立即下密令将邓中夏押解南京,以高官厚禄引诱他投靠国民党不得后,将其残忍地秘密杀害。


    四人帮粉碎后,公审前江青要求为自己请律师,亲点的第一个人就是史良。一是因为知名度高,二因都是女性,比较合适。然而那时的史良已年近耄耋,也不再担任律师工作,最终没有为江青出庭辩护。


 

郑毓秀: 找漏洞开女律师先河 4万元了梅孟案情债

 


    与史良同活跃在上世纪30年代上海律师界的郑毓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律师。


    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然而当时中国禁止女性从事律师行业,郑毓秀仔细研究了上海的司法制度,发现女性虽然不能在国际混合法庭和中国法庭充当律师,但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郑毓秀与后来的丈夫魏道明征得法国领事的同意,在法租界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因此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女律师。


    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上海离婚案渐渐多了起来,开始在上海执行律务的郑毓秀着手处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一个妇女怀疑丈夫有外遇而向她求助,并提出离婚的要求。


    当然最着名的,当数京剧大师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郑毓秀与孟小冬并无交情,中间人是一位戏迷记者。


    1931年,梅兰芳与孟小冬四年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从才子佳人到劳燕分飞,两败俱伤。心如死灰的孟小冬回到天津,吃素念佛。


    《天津商报》的记者沙大风是资深“冬迷”,看到小冬婚姻受挫,自暴自弃,十分痛心。他认为梅孟婚姻乃人所共知,既然分手,也应通过法律,正式提出离婚,取得合法手续让社会知晓,来去清白正大光明。他还推荐上海知名女大律师郑毓秀。小冬采纳沙大风意见,于1931年夏秋之交南下上海,正式聘请郑毓秀为法律顾问,让梅兰芳给个说法。


    此案最终结果为梅兰芳给孟小冬离婚补偿4万元。


    郑毓秀如何与梅孟调解的现已难考,但这4万元里有孟小冬后半生的男人杜月笙很大功劳。到了上海后的孟小冬找到了她的结拜姊妹姚玉兰,此时的姚玉兰已经嫁给上海大亨杜月笙,是他的四姨太。姚玉兰让杜月笙出面给在北平的梅兰芳打电话,告知小冬要在上海请律师,正式离婚。杜月笙出主意,让梅兰芳拿笔钱出来,算作离婚补偿,从此与孟脱离关系。


    大亨开口,梅兰芳不敢得罪,一口应承给4万(折合今天人民币至少40万)。


    据说这笔钱是杜月笙先垫上的,当时的梅兰芳手头并不富裕,为了还债,他把心爱的北平无量大人胡同的花园住宅卖掉,并于1932年全家迁居上海。


    梅孟离婚案从此成了郑毓秀代理过的最知名案件。很像《离婚律师》的剧情,姚晨饰演的罗鹂为她的当事人努力争取每一份应得的利益。法律不规定一个人必须爱另一个人一辈子,法律不保护感情,只保护财产。人生里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免费的,比如爱情,但当爱情尽了的时候,法律给你尊严,保证你的生存,让你有力量迎接下一个美好。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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