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他与她相知已经十年。
十年前,孤傲的他听得她的名字而不能自已,让他内心完全溶解。继而惊鸿一瞥,让他不能自拔。她是那样的清美、孤高。
十年前,那只是初一。他为了创造一份传奇,苦心地守候六年。后来他说:"这只不过想让传奇多一分色彩。"
到了高三上半学期,他终于还是托人送了封信。然后他们开始书信交往。
在半年的书信中,他给她20万字,她给他31封。每次带来精致的信封,他总会对中间人感激万分。并且当作《西厢记》里的红娘。可每当没信的日子,他又时刻恨着送信的他,为什么还不来。
就这样,半年里,他离她只有50米,却没有说过一句话。每夜晚修休息,他会在栏杆边等她,她会从走廊里经过。每天就那么一次相对而笑,一闪而过。每次过后他总是心痛万分,但他更甘愿为一份传奇忍受。
终于那年的圣诞,她给他做了一个十字绣,他戏剧性地知道了。他给她做了一个自认堪比文物般夺巧的礼品。每一个知道的人,都认为这是经典,连她也说就像一个传奇。他心里认为--那是因为本身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喜欢一遍遍地看她的来信:
2002-11-27:你也许会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真人远不如虚幻的未知的那样经得起打磨,时间和目光的力量几乎是等同的。
2002-11-29:至于说到多虑,我认为是极难去除的,因为重视,所以惟恐出什么纰漏。《追忆逝水年华》里对这种思维有极好的描写:"当我们的幸福不再掌握在他们手里的时候,我们对他们就能泰然处之,就能从容自如,就能无所畏惧。"
2002-12-01:看到你的《序》不禁微笑:又一痴人矣!此"痴"非现代人"痴情"之"痴"而是古代人与现代人最大的不同,古代人懂得"痴",现代人反而不懂了。这种"痴"是知天地万物之美好,且爱其美好,唉,简直是越解释越乱,心知罢。
……
2002-12-24:所谓"太上忘情"不是无情,而是对一切缘起缘灭皆有所感,只是皆有所感不免教人以为对一切均是冷漠,我以为圣人乃是对万物之情深浅无别,当然这也是我们所不能达到的圣人之"无情"其实也是一种至情。
2002-12-30:古人说得一知己,此生足矣。而我得以在少年时就找到(比喻意义上的)你,于我,是深感幸运的。若天上有一个上帝,那么我必是要感谢他的。
2003-01-05:有时翻《读者》《青年文摘》,看那些"神奇的故事"(编造痕迹太重,当故事看还差不多,所以这两种杂志近年一本不曾买)不禁想:我们的结交几乎也是一个legend(词义是"传奇"但以为又有细微差异)。
……
他看到了最后,并打算高考完约她说话,她也欣然地答应了,只是认为晚上麻烦。于是他阴错阳差地将时间滞后到毕业典礼之后。与原来所定差了八天。
典礼当日,他看到一个澄黄色的薄信封。他已经呆住,因为在昨晚他意识到一种恐怖的可能,当时吓得他手脚无力了几分钟。
2003-06-16:我们是秋天开始写信的,是不是?想来一切又像是传奇,和了上面的a Legend of Fall呢。
当时他躺了两小时动弹不得,当晚他只觉身上只有动静脉在悬浮。
推不了的约会终于到来,典礼的翌日,他与她只说了五分钟的话,从此劳燕分飞。
不久他收到她现实中最后一封信:"两个如此有创造力的人在一起,只会彼此伤害。"
时间回到现在,他心中还是只有她,但他承认,悲剧的宿命有时更足玩味。他在《我语》的序中写道:编排的是君端与双文,结局竟是徽音与志摩。传奇终究是传奇的完满,现实必然是现实的悲剧,一幅"无可奈何"的人生长卷,勾画出多少满地飘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