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薇

时间:2015-07-13 08:0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亦舒 点击: 载入中...

路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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