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原创经不起不告而取

时间:2015-12-10 08:01来源:大西北网-人民日报 作者:张璁 点击: 载入中...

 

    几天前,中央电视台有关同志在中国版权年会上讲了一件事:排在网上被侵权最为严重前5位节目当中,有4档就是新闻节目,《新闻直播间》一档节目去年一年的盗用链接就接近4万条,而且任意篡改和歪曲新闻报道的内容。


    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从事新闻媒体行业的记者编辑都有切肤之痛:经常不是突然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改头换面”出现在网上以博取眼球,就是几经辗转之后被截得七零八落、断章取义,至于作者署名和新闻来源“不翼而飞”等早就见怪不怪。


    互联网进入中国已逾20年,但新闻版权的保护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迫切。从PC时代到移动互联时代,技术迭代的速度越来越快,但这对于新闻版权保护来说似乎只是加速了其恶化的程度。新的共识与规则还没形成,更新的数字传播形式就呼啸而来。但不管今天的载体和平台多么让人眼花缭乱,都无一例外地寄托在新闻原创者的脑力劳动之上。


    诚然,着作权法中确有时事新闻可以无偿使用的规定,但以此为借口浑水摸鱼的也不在少数。时事新闻可以被合理使用,不代表时事新闻就不包含作者的智慧创作,更何况采写过程还必须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只不过为了有效保护公众的知情权,而不得不在公共利益面前让了位而已。然而,这种妥协也仅止于“单纯事实消息”,再往前一步,一旦跨入作者具有“独创性”的禁区,就是毫无疑问的侵权。


    “互联网思维”是另一个炙手可热的概念,但不是不告而取的借口。在“颠覆一切”的口号面前,有人觉得旧的版权保护思路就像石器时代的化石,早就没了对现代传播技术的适应性。这话只说了一半:它只回答了如何更有效率地索取,却忘了回答如何更有效地回报。给“免费”“共享”戴上光环,这种简单片面的概念炒作,实际上也是在迎合一种不劳而获、轻贱智慧成果的社会心态。这种做法,在仍有可供寄托的新闻存量的时代必然“广受欢迎”,但缺少新闻增量的利益驱动机制,总有吃完老本的一天,而到时回头再看会发现,现在是在杀鸡取卵。


    很多人都羡慕美国的创新活力,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大门镌刻的是一句林肯的名言:“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吧!”这句话或许已经点出了一个可持续的创新体系的秘密。人要创造,当然首先要有理想和梦想,但创造力的衰竭却肇始于智慧成果得不到承认和转化,以致想继续创造却面临着无米下锅,进而使人从精神到物质的投入都发生空心化,优秀的人才于是纷纷逃离,劣币最终驱逐了良币。


    新闻版权是每一个媒体的核心资源,一个粗制滥造的新闻生态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全体的福祉与利益。任何一个新媒体都不该觉得事不关己,就算今天再耀眼夺目,一觉醒来也可能已被划入了传统媒体的行列。人说到底还是创造力的根本,离开了人去空谈技术,会让人怀疑是不是忽悠。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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