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照顾父母 入法更需入心

时间:2017-03-16 08:01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张枫逸 点击: 载入中...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在两会期间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能有时间照顾父母。


    随着第一代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号召的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步入老年,一个子女如何照顾两个老人乃至夫妻双方家四个老人成为许多家庭面临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关于带薪看护假的呼声日渐高涨。


    笔者认为,提议独生子女休假带薪照顾父母,看似只是带薪休假制度的补丁,但现实意义远高于此。


    首先,它体现了国家养老责任。在现代社会,养老绝非家庭私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带薪照顾父母”,就是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国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不仅能促进子女履行敬老养老伦理责任,更有利于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


    其次,丰富了计生国策内涵。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提出,将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相应奖励。从鼓励生育独生子女,到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仅丰富了计划生育奖励的内涵,也使得生育国策更具延续性和完整性。


    当然,在职工带薪休假普遍难以落实的情况下,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同样会遇到现实困难。对此,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并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提高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的积极性,同时,要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率先提出,父母年老患病独生子女每年有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还会被列入工资支付失信单位。这进一步增强了“带薪照顾父母”制度的可操作性,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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