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隐私不能止于“隐私面单”

时间:2017-03-30 09:19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汪昌莲 点击: 载入中...

 

    据《北京晨报》报道,3月24日,西安市雁塔区的毕女士收到了一个特殊的包裹,“包裹上隐去了我的真实姓名和电话,收到快递之后我不用撕毁面单了。”原来,这是某物流企业在试点隐私面单。


    “隐私面单”不仅弥补了快递实名制的一些漏洞,而且避免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特别是,这种针对个人隐私的细节性保护,体现了快递企业的一种责任担当。


    事实上,在对个人隐私的细节性保护方面,一些国家显然走在了前面。比如在美国某些州,居民每天早晨扔在门口的垃圾袋,只能由垃圾处理公司的专用卡车运走,任何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搬运或打开垃圾袋,都有可能面临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起诉。


    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例如,过去日本人在邀请人参加活动时,习惯让受邀请人用明信片的方式回复是否出席。如今,许多主办方会随信附上一张和明信片尺寸相同的单面带不干胶的纸板,并提醒收信人填写完明信片后用纸板覆盖。


    可见,快递企业试行“隐私面单”,对个人隐私的细节性保护具有样本意义。换言之,保护个人信息,不能止于快递“隐私面单”.


    首先,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阀”.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同时,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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