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月27日消息 我省审计工作突出质量建设和整改落实。近三年来,共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4052个,通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资金23.7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2.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34.2亿元,充分发挥了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质量建设和整改落实,相继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审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关于提高审计质量的制度和办法。2011年,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了“质量建设和整改落实年”活动,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项目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项目。注重加强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着重抓好审计方案制定、查证质量落实、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形成等重点环节,确保把问题查清、查透、查实,提出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年来,我省审计部门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综合报告、专题审计报告、调研、信息10505篇(次),被采用和批示4346篇(次);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7918条。
同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公告、问责等制度。对审计查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督促和整改落实”的要求,协调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审计整改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切实维护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了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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