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颠覆“三观”的局长办公室失窃案

时间:2013-11-18 17:14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采桑子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颠覆“三观”的失窃案
  
  10月10日夜,南京浦口区工商局长张某办公室被盗,随后保安老王报警。不料,老王被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接着被“劝退”回家。(据11月17日江苏卫视)
  
  一般而言,发生了盗窃案,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报案,寄望于警方迅速破案。在收缴赃款赃物,保全失主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依法对盗窃行为进行处理。然而,如果是官员办公室失窃了呢?
  
  保安老王作为直接责任人,应该说对失窃案负有一定的责任。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窃贼逃过保安的法眼,也不足为怪。失窃案发生后,保安老王迅速报了警,其言行可谓中规中矩。但报警了却又意外地遭到了封口和辞退处理。难道报警错了吗?南京浦口区工商局的这桩事儿,大大地颠覆了我们的“三观”。
  
  这个失窃案进入罗生门的节奏,犯难的绝不只有保安。先是获悉保安老王报警后,立马一反常态地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随后更是通过物业管理部门出人意料地将其“劝退”回家。而最为蹊跷的是工商局坚决否认张某办公室有大批名烟、名酒被盗一事。局长办公室有没有财物,需要工商局其他人员代为发布么?还有,既然已经报了案,小偷也抓了,为什么不由公安局来澄清有没有贵重财物呢?尤其是在这一事件经由舆论曝光成为公共舆情之后,最应该出面说明情况的公安部门居然三缄其口,拒不披露案情,莫非公安部门也很为难么?
  
  一桩失窃案,一系列的反常和错位,我看大抵只能有两种情形。一是这位工商局长的办公室的确很干净,有关方面一系列的反常举措,均属于反应过度。二是这位工商局长的办公室确乎有来路不明的贵重财物,有关方面才会一反常态,能“捂”多久算多久。
  
  小偷是令人憎恨的,失窃案是令人痛心的。但笔者浏览网络评论发现,对局长办公室的失窃案,他们似乎不那么痛心疾首的是非观,令人玩味。一些网友甚至于有点幸灾乐祸,还翻出类似的官邸失窃案,历数起小偷之“功绩”起来。一桩失窃案,咋就这么折腾人呢?□采桑子(武汉职员)
  
  原文链接: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118/c1003-23574549.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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