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反对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

时间:2014-10-14 11:11来源:凤凰网评论 作者: 刘远举 点击: 载入中...

    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看起来完全是电动自行车的错,但逻辑却能发现背后的联系,最终,事情又回到相关部门自己身上。遗憾的是,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得到了这笔预算,却以各种理由企图消灭需要他们工作的根源。

据媒体报道,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的草案意见征求稿中,将电动自行车全面禁行、禁停,市民议论纷纷。其实,这已不是广州市第一次禁止电动直行车。早在2006年,广州就借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试图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

电动车当然存在很多问题,很多电动车经过改装,速度远超每小时18公里;驾驶电动车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事故;还有很多电动自行车开上机动车道,险象环生。那么,面对这个局面,相关管理部门是该搞一刀切的全面禁止,还是更细化,更人性化的管理呢?

广州交管部门应该学习上海警方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建议广州是交通管理部门,学学上海警方。国庆长假期间,无数游客涌入上海,南京路等路口更熙熙攘攘。为了更好的保障人车安全,上海交警在南京东路、外滩等地方布置4000名警力,在红灯时,面对行人,筑起人墙,阻挡行人横穿马路;绿灯时,则变换队形,形成通道,保护行人过马路。每次红绿灯转换,民警都要反复重复这些动作,十分辛苦。实际上,这个场景在去年的南京路上已经出现过了。

有些人觉得这么做没有必要,认为只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者就可以了。不过,中国的现实却是,南来北往的旅客素质差别极大,面对汹涌的人流,严格执法往往就变为一句空话。不过,人没守规矩的习惯,客观条件不允许,都不是不执法的理由,但却是更加合理的执法的原因。执法者发明人墙,虽是无奈之举,虽需要多使用警力,增加成本,但执法效果达到了。这种行为既是对国情现实的尊重,从法治建设、增进公民素质的角度来看,更留下了文明的种子,虽然成本更高,但却非常值得。

从经济角度看,众多的游客涌向上海,显然会给上海带来更多的消费,但同时,中国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闯红灯的陋习,也带来了负外部性。简单的说,酒店、景区、商场、小贩赚得盆满钵满,但游客同时也给上海的公共服务体系带来了巨大压力,清洁工、警察等社会服务压力巨大,成本急剧上升。但是,为上海经济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秩序,减小甚至承受游人带来的负外部性是上海警方的应尽之责。显然,他们不能图方便,把南京东路一禁了之。虽然,电动自行车不能与南京东路相比,但是,道理却是相通的。

电动车是经济的润滑剂,但也会带来负的外部性

电动自行车大大的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在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市民的出行是为了进行经济活动,不管是送快递的小哥,还是送外卖的餐厅服务员,不管是买菜的大妈,还是骑车上班的青年,他们都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转的一部分,在不断为社会创造财富,也使一个地方的GDP数字更好看,使政府财政收入更多。从这个角度看,电动车就像润滑油,润滑着社会经济活动这部大机器。实际上,在很多地方,很多行业,如果禁止掉电动汽车,对人们出行、工作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比如餐厅外卖、比如快递。不难想见,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后,虽然市场会自发的形成各种弥补的措施,但成本提高,终究会对市场、对经济造成伤害。

当然,与此同时,无需否认,这些骑着电动自动车的人,享受这电动车的方便,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负的外部性。他们闯红灯、与机动车争道、速度远远超过规定,甚至达到每小时30公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司机讨厌电动车,行人讨厌电动车,甚至当一个电动车主没有骑着电动车的时候也会讨厌电动车。

但是,实际上,进行这些经济活动的人,并非没有为他们的负外部性付费。他们工作、挣钱、直接纳税,或在消费中纳税,为的就是购买公共服务,购买管理他们自身的服务,从而消除这些外部性。他们的钱在纳税之后,就变为财政收入,然后,再摇身一变,叫做财政预算,相关部门得到这笔钱,其目的就是让他们来维持一个更好的秩序。

古话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获得了财政预算,其存在的目的就是约束、承担电动自行车的外部性。更何况,现在君虽然不在了,但群众之事,纳税人之事,却是政府的头等大事。正如习近平所言,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禁止电动车是政府部门拿了钱不干活

这也就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能图自己方便,搞‘一刀切’的懒政,而是要面对客观事实。这个客观事实就是中国人还缺乏守规矩的习惯。从执法上讲,要限速、限载,不但在纸面上白字黑字的限,而且还要坚持不懈的耐心执法、长久疏导;除了执法,还需加强宣传,普及交规,传播教训,教育公众文明出行。

不管是加强执法的力度,还是加强宣传教育,不但注定是一个长期过程,也会增加成本,显然,这涉及到预算,而分摊到更多的预算,必然又需要相关部门自身提高效率,面对公众审视的目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预算没有,事情太多,应付不来,自然会想办法一禁了之。由此可见,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看起来完全是电动自行车的错,但逻辑却能发现背后的联系,最终,事情又回到相关部门自己身上。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得到了这笔预算,却以各种理由企图消灭需要他们工作的根源。这不是拿了钱不干活又是什么呢?如果电动自行车真如相关部门所言的那么麻烦,禁止电动自行车之后,相关部门的工作量显然大大减少,那么,相关部门的预算又该减多少呢?我希望,这个问题,在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得到精确的体现。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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