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积石山县2022年县棚户区改造安置点及吹麻滩镇城南社区热源厂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积石山县2022年县棚户区改造安置点及吹麻滩镇城南社区热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锅炉主厂房,本次拟安装一台58MW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建设一级供热管网2×4.737km,供水温度120℃、回水温度6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闫总联系电话:18909484505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9月2日
(责任编辑: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