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屯田的单位称"屯",《唐六典》记载,大者50顷,小者20顷。军屯多在边地,地广人稀,当以50顷为一屯;而郡县屯田隶司农寺,或以20顷至30顷为一屯。屯田有考核标准,即根据土地之良薄,年景之好坏,而定为3等,以收获量的多寡为考核标准。每屯设有屯官、屯副,其人选的条件一是善农事,二是有书判(即处理文书的能力),三是堪理务(即有行政能力)。至于一屯田多少戍卒耕种,史无记载。根据汉代边地屯田每人20亩至40亩不等和《通典》中记载幽州盐屯每屯配50人的数量推算,唐时河西军屯每屯应不少于50人。此外,还有耕牛的配给,主要依据屯田具体地方土质的软硬,耕垦用力多少而定。川泽平原土软处每1.5顷配牛一头,土质坚硬处1.2顷配牛一头。唐代河西屯田与西汉等朝代的屯田目的略有不同。西汉在河西推行屯田主要是使劳力与土地大规模地结合起来,使荒凉的河西变成繁荣的农业生产区域,从而更有效地控制河西地区。
唐代的河西屯田主要目的是满足军粮供应,但客观上却对河西农业开发等方面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一是屯田为河西农业开发增加了大批劳力。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开宝年间河西甘、凉、肃、瓜、沙四州合计人口为172,086人;另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凉州以及吐谷浑部落等八州府有人口17,212人,加上这部分,河西共有在册人口189,298人。按《通鉴》卷二百一十五胡注,河西各地屯军"兵七万三千人".这样算下来,河西屯军占在编人数的26%.如果再加上民屯劳力,河西屯田为河西农业开发提供了半数左右的劳力,这个比例是相当可观的。二是开垦了大量耕地。据《新唐书·地理志》等史料统计,唐代河西仅军屯就有耕地约合今50万亩左右,民屯的耕地也为数不少,只是史无记载。三是获得较好收成,促进了河西农业的繁荣。早在武周垂拱二年(公元686年)陈子昂途径河西,后来写了《上西蕃边州安危事三条》,其中谈到河西屯田的收获说,凉州仓储6万余石,甘州仓储40余万石,亩均1石。这只是"人功不备,犹有荒芜"情况下的产量。所以,陈子昂又讲:"今若加兵,务穷地利,岁收三十万不为难得。"河西屯田的成效,促进了河西农业经济的繁荣。四是创造了以军养军的成功之路,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河西屯垦为巩固边防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解决了边军的粮秣,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反过来,边防得到巩固,民族关系也随之得到调整,社会得到了安定,从而为河西屯田的发展和河西的全面开发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明代屯田
明王朝为了加强国防,在全国遍设卫所制度,卫所有固定兵额,每卫5600人,每所1120人,全国总计329卫,总兵力170多万。如此庞大的军队,后勤供应就是很大的问题。于是,明朝统治者吸取前代经验,设立了卫所士兵屯田的制度,规定正军三分守城,七分屯垦,卫所与屯田相结合,以屯垦自给。当时,明朝为了加强北部边疆的防务,在长城沿线设置了9个镇,其中河陇地区就占了3个镇:宁夏镇、固原镇、甘肃镇。河陇三镇处于西北边陲,驻军十七八万,由于交通不便,运输困难,供应问题就更大,屯田便显得更加重要。尤其是甘肃镇地处河西,既防御已被赶到北方但不甘心失败的蒙古族势力,又要扼制西域,还要阻隔蒙古与吐蕃的联系,地理位置和军队的作用十分重要,所以明王朝对河西的屯田非常重视。据《河西志》记载,明朝初年,朝廷大量从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向河西移民屯垦。凡来者,"每人授田五十亩,又给牛只,籽种,教以种植方法。嘉靖年间,挑选头等精壮屯丁二万五千多名,分驻各地堡屯垦,每大堡设屯长一人,屯副一人,小堡只设屯长一人,平日冬操夏耕,有事则战,无事则耕。"
由于实行屯田制度,使当地荒田得到了大量的开垦,使边地原来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过渡到以农业为主,同时,军民收获有所增多,这样又减少了军需运输之劳,减轻了人民的劳役和赋税负担。到明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凉州、西宁、永昌、肃州、庄浪卫所的正军已做到了自给有余。由于边防的加强和巩固,又使内地移民与边疆各族能在经济上取长补短,生活上互相影响,安定了边疆并且使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丝绸之路得以畅通。
古代的屯田传统,在新中国又被边疆省区的生产建设兵团所继承和发扬光大,至今还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河西移民与山西大槐树
河西地区的许多居民中,很早就流传着一个关于自己先祖是从山西大槐树迁来的故事。据《高台县志·大槐树移民考》一文记载:"本县许多人都说自己的老家在山西大槐树。据文献资料及实地考察,山西移民,历史上确有其事。"
元朝末年,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明初,华北大平原上荒草遍野,老百姓流离失所,大部分地区"积骸成丘,居民鲜少",社会发展缓慢。明王朝认识到,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任其发展下去,对刚刚建立起来的明王朝十分不利。当时的山西是蒙古贵族名将察罕帖木儿及其义子扩廓帖木儿(俗称王保保)的根据地,他们凭借山河之险,幸免战乱,社会还比较安定。正因为如此,山西生民繁衍日盛,加之大量难民流向山西,那里已是人满为患,究竟怎么办呢?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八月,朝廷的户部郎中刘九皋说话了:"古者狭乡之民,迁于宽乡,盖欲地不失利,民有恒业。今河北诸处,自兵后田多荒芜,居民鲜少。山东西之民,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则国赋增而民生遂矣。"明太祖对户部侍郎杨靖曰:"山东地广,民不必迁,山西民众,宜如其言。"于是迁山西泽、潞两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向陇右、河西移民也大抵在这个时期。由于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所以"太祖时徙民最多".明永乐年间,虽有移民,但次数较少。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十一月之后,"移徙者鲜矣"(据《高台县志》)。
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民国年间的《洪洞县志》和《增广洪洞县大槐树志》也有记载。明初,从山西移民,凡是出移的各府州县老百姓,都要先集中到洪洞县,然后再迁徙各地。因而洪洞县移民不只是洪洞一县,而是山西各地都有。洪洞地处晋南,交通十分方便。洪洞县贾村当时有一古刹广济寺,寺旁有一棵高大的槐树,树冠如巨伞。明王朝在广济寺设局驻员,负责登记、迁散移民事宜。当时移民,还有很大强迫性--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我们的老窝。"当地的老百姓举家迁移时,扶老携幼的生民哭声震天,其声令人不堪卒听,其状惨不忍睹。有的人遭到押送酷吏的鞭抽脚踢,有的小孩及其父母更遭到官吏的棍棒呵斥,更有甚者是谁不愿离开故土,就地抄家,逼得全家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当移民们一步一回头地离开曾经养育过他们的这块热土的时候,在最后一瞥中寻找家乡最有纪念意义的标识物时,就只有一棵大槐树了。于是,槐树从此就成了山西移民祖祖辈辈互相传递的"接力棒",一代一代相传。至今,已经有五六百年。
现在,洪洞县人民政府在原先的广济寺旧址上建了"大槐树公园",园内竖一石碑,上书"古大槐树处"五个大字。